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襄阳政办发[2011]46号
颁布日期:2011-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

任务分解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21号)和襄阳市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襄阳市2011年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要求,现将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1年纠风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强化监督,务求实效,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襄阳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我市援疆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我市援疆工程项目建设执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情况,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援疆办负责)。加强对我市援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我市援疆资金使用的稽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审计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加强对我市援疆党员干部履职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援疆单位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

(二)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对中央和省、市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带队暗访,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市纠风办负责,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物价局以及其它相关涉农部门配合)。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探索用改革的办法完善中央和省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抓好流程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市财政局负责,市直相关涉农部门配合)。开展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配合)。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市农委、市国土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市农委负责,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配合)。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市农委负责,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社局、市建委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三)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配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围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市发改委、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等配合)。强化医改资金监控,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负责,市卫生局、市纠风办配合)。进一步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继续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市卫生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市纠风办负责,市卫生局配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继续推进医药购销中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市物价局、市纠风办负责,市卫生局配合)。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市人社局负责,市卫生局、市纠风办配合)。

(五)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保障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市审计局、市纠风办配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市教育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市教育局、市文旅新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市教育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市教育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纠风办配合)。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市物价局负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旅新局、市纠风办配合)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工商局负责,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七)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纠风办配合)。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八)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媒体开展的低成本、经常性的评议活动。组织2010年度参评单位,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切实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组织金融部门和部分窗口服务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重点开展对医院、学校的民主评议。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市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提高群众咨询、投诉问题的办结率和满意度(市纠风办负责,市广播电视总台和各上线单位配合)。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58号)的要求,对我市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能合并的合并,能改变项目管理方式的改审批为日常管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实行联合审查、联合勘察、联合验收等集中审查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优化办、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十)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襄阳市行政执法部门进企业执法检查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执法检查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定期制定进企业检查计划,并报市法制办备案、报市优化办备查(市政府法制办、市优化办负责,市直相关执法部门配合)。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制定并对外公布行政处罚裁量规范,明确裁量事项,细化裁量标准,减少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优化办、市直有关单位配合)。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对现有的各类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进行认真清理,严格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加大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力度,督促市直部门建立健全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超时默认制、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激励、评价和监督机制(市监察局、市优化办负责,市直各单位配合)。强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对目前的行政服务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升级,逐步将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纳入电子监察覆盖范围,对行政效能实行全程监察(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优化办、市直有关单位配合)。在市直机关开展作风效能综合评价活动,重点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市监察局、市优化办负责,市直各单位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完善纠风和优化经济环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要担负起领导本地区纠风和优化经济环境的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把纠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着眼服务襄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中央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行动、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三)创新思路,加强源头治理。把纠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纠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寓于改革措施之中,形成以积极防控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把纠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寓于科技革新之中,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效能建设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手段,提高纠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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