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今年3月份以来,宜都、枝江、当阳、兴山、夷陵、伍家岗等地先后共发生11起建筑、交通、化工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9人死亡、6人受伤。特别是3月30日,兴山县南阳镇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面包车从乡村公路坠入悬崖导致6死2伤。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马旭明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频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当前,正值各类企业复工生产、旅游旺季、清明扫墓的特殊时期,容易发生各类事故。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薄弱环节,重点研究解决,坚决遏制事故频发势头。
二、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交通。加强车站、码头、运输秩序和客运市场的全方位管控,重点查处酒后、疲劳、超速、超载、超限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农用车船载客、非营运车船载客、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复工7项条件和6道程序,坚决把住复工安全关口。加强对已复工矿山企业的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一通三防”、“一炮三检”、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等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确保生产安全。强化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督促检查,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
(三)化工。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迅速推进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诊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改造等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措施,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规范作业票证管理,加强对动火、动土、登高、受限空间等作业的现场监管,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建筑。强化建筑市场安全监管,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起重设备、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架等隐患专项治理,推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旅游。加强旅游车辆安全管理,严防带病旅游车辆上路运行,严管自驾游和外地来宜旅游车辆,强化安全检查和温馨提示。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及时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高空缆车等旅游设施设备及景区、景点。加强气象预告和景区、景点接待状况预告,及时做好人员疏导,合理控制接待人数,严防踩踏等事故。
(六)其他。加强学校、医院、宾馆、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大型仓储、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把“打非治违”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基层、放在一线、放在关口。发改、经信、教育、公安、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旅游、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下,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同配合,营造强大声势,形成强大合力,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长期难以根治的顽症痼疾,下重手、出重拳,建立完善打、防、管“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职责。对“打非治违”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监督检查不细致、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和约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上限进行处罚。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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