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川气东送管道运行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09]044号
颁布日期:2009-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川气东送管道运行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9]044号

宜都市、枝江市、长阳自治县、猇亭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川气东送管道工程是国家十一五重点工程。管道途经我市宜都、枝江、长阳、猇亭等4个县市区,于2009年6月底全线建成投产。为确保川气东送管道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和我市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川气东送管道工程在我市境内长达170多公里,干线长、管径粗、压力大,并且处于投产试运行期,不可控因素较多,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国家和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害。因此,沿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广大群众一定要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支持配合中石化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鄂西管理处(以下简称鄂西管理处)搞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我市境内的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各有关县市区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媒体、标语等宣传方式,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务院313令)的宣传,教育沿线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管道公司相关安全制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同时要认真做好投产期间的应急抢险准备,对于突发性事件,村民委员会要第一时间上报乡镇政府、鄂西管理处,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市区、市政府,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管道投产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关县市区、乡镇政府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对于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安排不到位,导致严重安全事故的,市政府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川气东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川气东送投产试运行在即,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王宏强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宜都、枝江、长阳、猇亭政府分管县市区长为成员的宜昌市中石化天然气管道投产运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宜都、枝江、长阳、猇亭等4个县市区及管道途经的各乡镇要尽快成立川气东送管道投产运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将负责人名单及通讯方式报市建委及鄂西管理处,并协助鄂西管理处抓好投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应急抢险准备、管道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知识宣传、企地双方信息沟通等工作,以切实保障管道运行安全。

附件:宜昌市中石化天然气管道投产运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宜昌市中石化天然气管道投产

运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宏强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雷元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陆锋市建委副主任

周祖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传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岳中镜市经委副主任

曹文金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秀全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燕斌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王世斌宜都市政府副市长

邵军枝江市政府副市长

郑国瑄长阳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上官涛猇亭区政府副区长

马立新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罗义明鄂西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建委,陆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城乡建设天然气安全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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