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网上来信办理工作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网上来信办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网上来信办理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4〕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的精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网上来信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网上来信办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其他负责人“一岗双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要定期阅批网上来信,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经常检查指导办理工作。对省长、市长批示件,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要主持调查研究,亲自协调处理,严格落实回复意见“一把手”签批负责制。
二、完善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网上来信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确保收信、登记、阅信、办理、督办、回复、反馈、结案、归档等环节规范有序。
三、明确责任。市信访局、市经济信息中心分别负责“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网上来信登记、筛选、分类、转送、督办、统计、总结等工作;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网上来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信件办理、回复等工作;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系统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培训工作,保证系统网络畅通和安全运行。
四、按期办结。区县一级要“多办少转”,乡镇一级“只办不转”。从接收来信(含转、交办件)之日起,建议、咨询类的信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后网上回复;投诉、求助类的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后网上回复,需要调查处理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情况特别复杂的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天。不能按期办结需延期的,要分别向市信访局、市经济信息中心书面报送延期报告,否则,视超期未办结处理。
五、创新方法。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或基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办理方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解决信访反映的实际问题。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原则办理。
六、严格考核。各区县、市直及驻张单位对“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网上来信的办理情况,市信访局、市经济信息中心年底将分别进行严格考核,按一定分值计入该区县、该单位绩效评估考核总分,并予以通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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