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张家界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张政办函〔2011〕57号
颁布日期:2011-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张家界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1〕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市纠风办制定的《张家界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张家界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

(市纠风办二O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为了贯彻落实省第九届纪委第八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市第五届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省纠风办工作要求,确保全市2011年纠风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富民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省纠风办安排,认真完成好以下纠风工作任务

按照纠风工作责任制要求,对今年的纠风工作任务予以分解,明确责任牵头单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市纠风办、市减负办)。深入探索整合强农惠农资金,解决强农惠农资金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市财政局)。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继续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市减负办、市物价局)。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依法拆迁,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和突击拆迁、“株连式”拆迁等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严肃追究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纠风办)。

3.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市场监管,遏制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

4.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组织各级各部门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市纠风办)。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5.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医改资金监控,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开展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医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坚决执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开展采购量价挂钩试点,探索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市卫生局)。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市物价局)。

6.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定;探索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考试升学的办法(市教育局、市物价局)。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纠风办)。

7.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市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深化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办公室、市物价局)。

9.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省纠风办关于“用三年时间对全省基层站所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一轮民主评议”的要求,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全面开展对医院、学校的民主评议(各区县纠风办)。选择一个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或行业开展全系统的民主评议;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被评议单位)。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建设,尝试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市纠风办、张家界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电子政务办);督促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积极支持配合市电子政务办办好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嘉宾访谈”栏目,为领导走进栏目直播室与网民在线访谈等相关事项提供保障(市、区县纠风办,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10.认真开展涉企减负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纠风办)。继续推进工商系统行业协会与工商机关“四分开”试点的落实(市工商局、市纠风办、市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1.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

(二)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

1.按照我省即将出台的关于解决教辅资料征订发行、学校补课收费、招收择校生、社会培训补课机构办学收费等四个方面问题的规范性意见,以中小学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疏堵结合的办法和机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对学校食堂餐具消毒费在伙食成本中占比较高的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牵头,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对全市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对2006年以来的全市退耕还林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减负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农办配合)。

(三)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建立纠风信息员制度

继续抓好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级纠风部门要建立纠风信息员制度和纠风信息员QQ群,用好用活纠风信息员队伍,切实为纠风工作装上“千里眼”、“顺风耳”。

三、工作要求

(一)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促进整体联动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健全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细化责任,明确目标,确保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纠风工作职责的督促检查,并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好纠风工作职责。

(二)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促进任务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运用到纠风工作各领域。要突出重点,加强对中央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要改进方法,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格依纪依法,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严肃惩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以长效机制建设为关键,促进源头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高度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坚持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改革措施之中,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及时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科技创新之中,在政务服务、管理控制、电子监察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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