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长政发〔2014〕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长发〔2013〕15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3项。

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后续监管,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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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长沙市市本级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4项)

2.长沙市市本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3项)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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