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四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四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四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决定成立四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由国内法学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等组成,是为市政府专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常设性非政府组织,顾问团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依据法律独立出具法律意见书,其服务成果由政府购买。法律顾问团主要职责是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或进行法律论证;受市政府委托,起草、审查、修改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合同、项目协议以及重要的合作文书;参加公共项目、投融资项目、合作项目、招投标事项的决策咨询和项目鉴定;民事合同及行政特许权的洽谈、签订等,在多领域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现将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首席法律顾问:
迟日大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人大代表。
专家顾问:
王敬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发改委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
傅穹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省政府立法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于立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司法文明协调创新中心研究员,吉林大学法学院公法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会理事。
郭宏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吉林大学在读博士,四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李韧夫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大勇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文学吉林真然律师事务所主任。
马维山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丹波吉林公捷律师事务所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四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
李长春吉林吉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平市第四、五、六、七届政协委员,四平市政协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范丽东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吉林华圣律师事务所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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