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四平市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四政办发〔2015〕16号
颁布日期:2015-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四平市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实现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四平市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范围

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全市推进新一轮振兴发展落实年动员大会所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在线开展实时考核

市政府督查室利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管理系统,在月调度的基础上实施季度和年度考核。考核对象按期(节点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系统上报任务完成情况,并上传证明材料;市政府督查室在线审核证明材料,判断节点目标完成情况,年终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开展动态督查核验

市政府督查室在考核节点或随机选择时段,对重点工作任务或存在质疑的工作任务下达督查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并扣分,持续改进提升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四、管理结果运用

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考核成绩包括结果得分和过程得分(过程节点完成率×100);成绩=结果得分×80%+过程得分×20%-督查扣分。考核结果将纳入四平市绩效管理考评总成绩中。对考核指标任务落实较好的政府部门通报表扬,对考核指标任务落实差的政府部门通报批评,对绩效低下的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绩效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职责,认真组织。牵头单位要与配合单位在指标体系建立、整体工作推进、指标考评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科学合理制定考核细则。

(二)强化督查,加强改进。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过程管理,组织专人对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三)严肃纪律,杜绝造假。考核主体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公正、公开,客观、全面评价工作,严禁滥用职权、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同时要严肃统计工作纪律,确保绩效考核各项数据客观真实。对数据造假的县(市)、区或部门,将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追责。

附件:1.2015年四平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15年四平市重点工作节点分解表

3.2015年四平市重点工作县(市)、区任务分解表

(分解表详见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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