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文号:松政发〔2009〕8号
颁布日期:2009-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

松政发〔200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是日本政府贷款项目。松花江流域是我省五大流域中最大流域,区域内干旱、洪涝灾害较多,森林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脆弱。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高标准的防护林体系,推进“五城”建设,带动林农脱贫致富,市政府决定引进外资(日元贷款)进行生态环境治理。该项目从2003年11月份开始运作,2007年3月正式同日本协力银行签订贷款协议,2008年初正式启动。市政府对该项目高度重视。一是正逢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落实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规划。二是国家提出对松花江要进行休养生息,在“十一五”期间开展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工程。三是境内松花江流域地域辽阔、植被稀少、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对此,市政府决定,利用国际间政府贷款进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松花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力度。规划建设任务22100公顷,建设单位由原来的一县一区,扩大到四县一区和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开展好日贷项目的实施,切实组织实施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总体安排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松花江流域生态建设为重点,深化改革为动力,兴林富农为宗旨,科技为支撑,大力开展人工造林、荒漠化土地治理,积极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为我市松花江流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的原则。

2.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社会效益相互协调的原则,力求做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相结合,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相结合。

3.坚持全社会参与,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4.坚持科技兴林的原则,抓住遗传、立地、密度三大控制因素,注重提高项目建设科技含量。

5.坚持按项目科学设计的原则,严格按设计组织实施,确保建设数量和质量相统一。

6.坚持建设和管护并重,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建设成效。

二、主要目标

根据我市松花江流域的特点,通过实施该项目,在项目区内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生态体系和保护体系,使森林的水源涵养能力得到增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为项目区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3年内要完成造林22100公顷。其中,扶余县6500公顷,宁江区6100公顷,前郭县7000公顷,乾安县2000公顷,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500公顷。长岭县、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期暂未安排任务,但要做好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在任务需调整平衡时进行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工程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扶余县实行县贷款、县还款的办法,由扶余县政府组织实施日贷项目6500公顷建设任务;经调整后规划的15600公顷建设任务,扩大了规模和范围,市里决定采取市贷款、市还款的办法,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负责落实好地块,按照工程统一要求,抓紧初期踏查规划,为工程规划设计奠定工作基础。

(二)切实做好造林地块落实和规划设计工作。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造林地块的规划落实,要以松花江流域、风沙区、荒山荒地为重点,规划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防风固沙林。要坚持集中连片、综合治理。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好造林地块。各县(区)、各建设单位要在3月20日前把规划落实造林地块,按小班报市林业局造林科,市林业局申请省级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

(三)全力抓好造林的实施工作。各相关县(区)和单位要在落实好造林地块的基础上,从2009年春季开始实施造林,按照设计标准和要求,积极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购苗、统一施工、统一检查验收,确保造林成活率,做到营造一片,成活一片,提高造林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松花江流域生态建设项目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实施本项目重大意义的认识,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长远发展与近期目标的关系,自觉地投身于工程项目的建设之中。

(二)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办要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日贷项目建设任务。

(三)建立符合市场经营机制要求的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区社会发展对林草资源的多种效益要求,为切实搞好本项目,要按照机制创新的要求和政府举债,财政监管,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行个体承包、联户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形式的要求,实行按土地权益、投资份额合资合作经营的管理办法,实行责、权、利挂钩,“造、封、管”结合,鼓励个人、集体和社团积极参与林草植被的恢复建设。确保形成新的经营机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及时偿还贷款本息。

(四)依靠科技提高工程质量。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建立工程建设科技推广应用体系,搞好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促进生态建设向综合治理、集约经营、科学管理的高起点、高成效和高水平方向发展。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水平。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采用定点包片,技术扶持的方式,实行对口支援,解决实际问题。依托科研院所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科技攻关。将科技进步纳入到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科学设计、规范施工、严格管理。

(五)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工程实施中各项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做到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控制开支标准,规范核算手续,并按月、季、年度及时向市林业局上报建设项目进度报表。要定期跟踪监督、检查和审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当事人、负责人的责任。

(六)强化工程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为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效果,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的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工程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程序管理,按规划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结果报账的办法实施。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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