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并公布南京市第五批古树名木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并公布南京市第五批古树名木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5〕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78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园林局推荐上报的134株(附件1)百年以上的古树以及有纪念意义、历史文化和重要科研价值的名木,确认为南京市第五批古树名木;1823株(附件2)树龄8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树木,确认为南京市古树后续资源,并予以公布。

古树名木是我市极为宝贵的自然和人文财富,也是南京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载体,对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依法保护古树名木是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以及每个公民的义务,请所有古树名木的权属单位(个人)按照《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

http://www.nanjing.gov.cn/njszfnew/szf/201503/P020150318647052052992.doc

附件2.doc

http://www.nanjing.gov.cn/njszfnew/szf/201503/P02015031864705220193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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