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锡政办发〔2010〕1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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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7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一日
无锡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
根据《江苏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各地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等情况,现就2010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基本原则
按照“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的,围绕建设生态城、高科技产业城、旅游与现代服务城、宜居城的发展目标,推动无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服务于调结构、促转型的原则。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要向传感网、新能源、新材料等为核心的8类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倾斜,向产业结构调整、现代服务业项目倾斜。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设。
(二)服务于维稳定、保民生的原则。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向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民生工程和环境工程等项目用地倾斜。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0%。
(三)服务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高效利用土地,优先保障5层以上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和高科技产业集聚区、环境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工业集中区、省级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优先保障以小高层、高层为主的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
(四)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适度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用地计划总量的5%。坚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积极推进“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和“两置换、一转换”工作。
(五)服务于保护耕地红线的原则。鼓励各级政府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大力盘活存量低效利用土地,特别是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土地总体规划,禁止一般性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二、2010年度市级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031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9320亩(耕地转用计划7260亩)。按照扩权强县的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将部分计划直接下达给江阴市和宜兴市后,市可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602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5760亩(耕地转用计划4480亩)。
(一)江阴市、宜兴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直接下达江阴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262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2150亩(耕地转用计划1750亩);宜兴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67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410亩(耕地转用计划1030亩)。
(二)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市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061亩,农用地转用计划1886亩(耕地转用计划1358亩),主要用于保障市本级经营性用地出让和太湖城范围内的用地需求,其余计划全部分配到各区(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各区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园区(如藕塘职教园区、太湖新城搬迁企业胡埭安置区、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数字产业园、锡山经济开发区、高铁商务区等等)所需用地指标由各区自行平衡解决。各区实际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中包含“万顷良田”工程中安置房建设的启动指标。
(三)盘活批而未用闲置土地计划安排。计划盘活批而未用闲置土地28500亩,其中:江阴市8000亩,宜兴市8000亩,锡山区2500亩,惠山区2500亩,滨湖区2500亩,新区5000亩(详见附件1)。
(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安排。根据土地整理复垦后备资源、土地复垦整理申报项目库等情况,确定各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安排为33647亩,其中江阴市2382亩,宜兴市13698亩,锡山区1903亩,惠山区2752亩,滨湖区811亩,新区1101亩(详见附件2)。
三、2010年度土地利用有关要求
(一)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稳增长与调结构、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的关系,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要统筹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结构,降低生产性工业用地比例,切实安排好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建设用地计划,重点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二)严格执行跟踪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各地要不断增强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力,切实加强年度计划的台帐管理,强化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计划使用的效率和土地利用的节约集约水平。要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严禁粗放式用地。
(三)切实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进一步拓展向上争取计划的渠道。充分发挥用地服务保障跨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创新用地服务保障机制,多渠道、多途径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想方设法做好独立选址和点供项目的指标争取工作。凡交通、水利、能源、军事设施等符合独立选址的项目,有关主管部门要就建设项目立项、选址等环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各级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应积极向省以上发改部门、商务部门争取项目立项,以最大努力争取使用省以上留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附件:1.无锡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2.2010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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