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杨思留等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杨思留等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徐政发〔2014〕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专家、律师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应诉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杨思留、张峰振、韩冰、赵强、邬刚杰、赵鹏、王帆、蒋晓颖、宣玮、王新忠、袁孟、邱李建、仲丛乐、田原、孙克、郑曙光、孙刚、王勇等18位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2年,自2015年1月1日起。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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