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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杨思留等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杨思留等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徐政发〔2014〕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专家、律师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应诉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杨思留、张峰振、韩冰、赵强、邬刚杰、赵鹏、王帆、蒋晓颖、宣玮、王新忠、袁孟、邱李建、仲丛乐、田原、孙克、郑曙光、孙刚、王勇等18位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2年,自2015年1月1日起。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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