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5〕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2015年春运期间,旅客出行规模将继续呈增长态势,保障重点物资运输仍有一定难度,也可能出现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确保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为加强对今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认真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切实抓好春运组织工作。各地、各成员单位于1月30日前将相关组织体系和工作方案报市春运办(电话:85863000,85863002)。

二、科学周密组织运输

据预测,我市春运期间将发送旅客117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5%左右。今年春运将呈现节前客流高峰启动早、节后客流高峰持续时间长、阶段性低温和雨雪雾霾天气影响春运、铁路直通运力紧张等特点。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春运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对客流量较大的地区和线路,要提前调配运力,增加车、船、飞机班次;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满足乡村群众节日出行需求。要做好不同运输方式衔接服务,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运力统筹,发挥铁路和民航的长途运输优势、公路的中短途运输优势,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性和互补性,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城市公交要增加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及时集疏运旅客,特别是要安排好火车站和夜间的公交运力。

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煤炭、成品油、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邮政、快递企业要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等的运输、收寄和投递服务工作。

三、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全力压降一般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

春运之前,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督促运输单位对运输工具和客运场站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把冬季防冻、防滑、防各类意外事故的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每台运输车辆和每个驾驶人员。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驾驶员一律调离工作岗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客运企业和司乘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对参加春运的9座以上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接送学生、危险品运输的本省籍车辆进行集中梳理排查,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春运;上述车辆单位要与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并根据要求领取《春运驾驶员准驾证》,凡未获得春运准驾证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及时发现、制止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客运站春运安全管理,督促客运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公安、交通和城管部门要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甩客”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违规载客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把整治长途客车超载、倒客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春运期间,要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和救生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要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公安部门在主要公路干线、城市繁华道路等地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要设固定执勤点、事故报警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及重点路段、桥梁的巡查和养护,确保道路完好畅通。海事、航道等部门对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要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水运安全畅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综合考虑春节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等因素,加强对流量及路面状况监测,及时发布道路交通状况信息,并做好在恶劣气候下的安全保障工作。工商、物价、铁路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哄抬运价、强行拉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气象部门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和预报,与市春运办建立突发气象灾害信息通报制度,确保气象信息通报渠道畅通,便于各单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健全完善应急机制

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或调整时互相通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公安、铁路和气象等部门,在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拥堵。

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工商、物价、铁路等部门要进一步整顿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客权益。卫生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人社部门、工会组织要组织好民工有序流动,满足民工运输需求。城管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治理。各级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设客票代售点和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组织送票上门,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

各地春运办和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积极关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处理投诉案件,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公安民警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春运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20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市春运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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