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盐政办发〔2012〕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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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盐城市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9日
盐城市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活动蔓延,根据省统一布置,决定从12月20日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处置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原则。
1.面向公众、面向基层。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将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加强对基层群众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他们识别和打击非法集资能力。
2.注重创新、注重实效。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短信等多种方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真正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手段、危害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规定,真正让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主动举报非法集资。
3.多级联动、多方配合。这次宣传教育活动由市处置办组织领导,市、县(市、区)、镇三级联手开展活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协调配合,推动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市、县(市、区)主流报纸连续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二是市、县(市、区)电视台、电台连播打击非法集资的公益广告;连续向全市手机用户发放公益短信。
三是各级政府网站连续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专家与网民在线交流,接受访谈。
四是各县(市、区)选择1-2条公交线路连续投放打击非法集资的公益广告。
五是各县(市、区)、镇组织在车站、农贸市场、商场张贴公益广告,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
六是发挥全市城乡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网点的作用,在营业厅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在其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参与非法集资,钱财难以保全”、“参与非法集资风险很大,后果很严重”等标语。
七是各地、各金融机构通过公开信的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金融机构员工的教育和行为约束,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成立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戴元湖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负责同志任成员,各县(市、区)比照建立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的原则,这次宣传教育活动实行市、县(市、区)和镇分级负责制。市级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全市的宣传活动,组织推动全市工作,统一制作电视、报纸公益广告,统一编印宣传资料,提供典型案例材料,负责在市级电视、报纸的宣传工作。县(市、区)、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宣传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市金融办(处置办):承担宣传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协调县(市、区)政府联合开展宣传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制作公益广告和编印宣传资料。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行、市银监局:配合市处置办制作公益广告和编印宣传资料,负责典型案例的剖析,市人行、市银监局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参与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市级媒体参与宣传教育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宣传工作,提供市级宣传工作经费。
盐城工商局:负责清理报纸上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
市委农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宣传工作,分别负责农民资金互助社、担保公司、典当行和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单位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市证券行业协会: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打击非法证券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保险行业协会: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打击非法保险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小贷行业协会:参与宣传工作,负责小贷公司打击非法集资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农发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黄海农商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代表参与宣传工作。
四、工作经费
本次活动的市级工作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工作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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