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扬府办发〔2010〕40号
颁布日期:2010-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0〕40号

市各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所列计划,统筹安排,抓紧做好调研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政府第48号令)及时报送市政府审定、颁布。凡列入制定项目的,原则上应在2010年度出台;凡列入调研项目的,如条件成熟的,也可在2010年度出台,未能出台的,将优先列入下一年度计划;凡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在2010年不予颁布。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201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制定项目

1、《扬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

2、《扬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扬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4、《扬州市市级机关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

5、《扬州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6、《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7、《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

8、《扬州市市区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9、《扬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

10、《扬州市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修订)

11、《扬州市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管理办法》

12、《扬州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13、《扬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

14、《扬州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15、《扬州市市区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16、《扬州市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二、调研项目

1、《扬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

2、《扬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修订)

3、《扬州市老年优待办法》(修订)

4、《扬州市服务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

5、《扬州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6、《扬州市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7、《扬州市公证暂行规定》(修订)

8、《扬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9、《扬州市水文管理办法》

10、《扬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11、《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12、《扬州市气候可行性论证实施办法》

13、《扬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修订)

14、《扬州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

15、《扬州市风景旅游区水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16、《扬州市服务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17、《扬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修订)

18、《扬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修订)

19、《扬州市企业安全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20、《扬州市市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主题词:文件制定计划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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