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信委关于支持星火有机硅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信委关于支持星火有机硅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赣府厅发〔20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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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信委关于支持星火有机硅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工信委《关于支持星火有机硅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支持星火有机硅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
省工信委
有机硅素有“科技催化剂”和“工业味精”双重美誉,为促进星火有机硅产业做大做强,实现超常规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有机硅产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核心企业为龙头,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产业基地为平台,以政策措施为动力,以技术进步和创新为先导,以延伸产业链为着力点,提高核心竞争力,保持有机硅产业产销能力、技术装备、产品研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将星火工业园建设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品牌园区,打造全球最大的有机硅生产基地。
二、发展目标
2011年,星火有机硅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30亿元,增长20%以上;利税20亿元,增长30%以上。到2012年,星火有机硅产业工业增加值达到5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利税总额30亿元,均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到2015年,星火有机硅产业工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利税总额60亿元,均比2010年翻两番以上。
三、延伸产业链
充分利用星火有机硅厂单体优势,突破上游,做强中游,集聚下游,提高产业上下游一体化程度,打造完整有机硅产业链,抢占产业制高点。省工信部门要制定全省有机硅产业延伸产业链规划,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和重点,并配合规划出台推进有机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国土部门、九江市要鼓励支持修水、铜鼓等地硅矿石资源勘查开发,建立本省的主要原料供应基地,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四、提升科技水平
(一)组建江西省氟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心依托南昌大学、星火有机硅厂等省内科研院校及企业现有科研基础,省科技、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中心建设有关问题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成为国家有机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部。
(二)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帮助星火有机硅厂申报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吸引国内外优秀有机硅专家和技术骨干加盟,增强企业技术攻关能力。
(三)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工信部门要大力支持帮助星火有机硅厂省级技术中心尽快升级为国家级技术中心,提升企业技术研发水平。
(四)建设国家级有机硅产品检测中心。省质监部门要将建设国家级有机硅产品检测中心列入“十二五”规划,协同九江市先行成立省级有机硅产品检测中心,待条件成熟时,积极申报国家级检测中心,抢占有机硅产品话语权。
五、消除运输瓶颈
(一)积极提高公路货物运输能力。省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昌九高速公路拓宽改造时一并考虑福银高速公路艾城出入口跨高速公路立交桥的拓宽改造。
(二)着力打通园区水路运输线。永修县要负责星火工业园至公司墩码头乡道的二级公路改造以及之间2座危桥的重建,省交通运输部门按农村公路最高标准及危桥改造补助标准分别给予资金补助。公司墩码头受自然条件限制尚不具备扩建条件,吴城码头可按1000吨级标准建设。
(三)适时提高铁路货运能力。星火工业园和星火有机硅厂要充分发挥杨家岭车站货场和铁路专用线富余能力,分析和预测今后铁路运量,若难以满足运输要求,省铁路部门要积极配合专用线业主单位做好向铁道部申请专用线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六、加大政策扶持
(一)用电扶持。省电力部门要在供用电服务等方面对有机硅生产企业予以扶持。
(二)用地扶持。新上有机硅重大项目列入省10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依法依规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有机硅产业配套企业和项目用地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基地用地指标;有机硅办公楼、高管住房及员工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由所在设区市依法依规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三)财税扶持。省、市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有机硅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适时筹划星火工业园申请设立中国有机硅产业保税区,以利与国际市场接轨。
(四)金融扶持。对新落户有机硅产品生产及产业配套企业在贷款贴息、加大信贷规模和授信力度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开发和推广多种外汇融资产品和外汇投资避险工具。
(五)项目扶持。对有机硅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要列入省重大科技专项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100项重点项目库予以重点支持,在争取国家和省里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
七、发挥中介作用
加强与中国化工联合会、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有机硅工程技术中心等化工团体和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加强技术交流,推动产业招商,共享信息资源,提升星火有机硅产业影响力。建立有机硅产业发展专家库,借助全国优秀的有机硅专家学者、技术骨干和权威,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和论证服务,为我省有机硅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智囊团。充分发挥江西石化工业协会、江西化工学会的平台和桥梁作用,加强有机硅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通过化工博士与企业对接等活动,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产品提升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八、构建推进机制
成立江西有机硅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单位由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江西银监局、省电力公司、南昌海关、南昌铁路局、九江市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星火工业园等部门组成。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建立项目调度、运行监测、部门联动、绿色通道等制度,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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