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3〕128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减委电〔2013〕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主题开展工作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灾害风险的识别和排查是实现防灾减灾工作关口前移的有效途径,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掌握减灾技能是城乡居民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身伤害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切实组织安排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各种资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根据当地灾害风险的特点,有目标、有重点地组织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和普及。要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让每个公民都能够识别灾害风险,了解防灾减灾常识。
三、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技能普及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以“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以城乡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为平台,以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基地,通过专家教授、现场演示、应急演练观摩、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分地域、分灾种、分行业、分人群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要充分发挥以往灾害的警示作用、防灾减灾成功经验的激励作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农民工、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逃生避险技能,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四、深入排查治理灾害风险隐患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群防群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要重点做好城市火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居民区、政府机关、工矿企业、城市地下管网等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深入江河堤坝、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防火等灾害高发地,认真展开灾害风险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编制灾害风险隐患图,分重点、分阶段地采取有效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灾害风险隐患图要及时公布,确保人人知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
五、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往年灾害特点及当地实际情况,重点针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以及火灾事故等,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各类灾害的应对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要让群众参与演练活动,确保居民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掌握逃生避险技能,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同时,根据演练反映的实际情况,结合省里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应急预案。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于5月16日前,将防灾减灾各项活动情况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电话822366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市级层面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2.市级层面防灾减灾日当天活动安排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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