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九府厅发〔2011〕23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1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2011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1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历年发生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我市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以下简称“崩滑流”),以及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其特点是以小型规模为主,也有大中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经调查,全市共发现规模大小及危害等级不一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712处(其中重要隐患点有247处,中型以上隐患点49处)。受威胁4141户,受威胁人数24229人,潜在经济损失16.86亿元。受异常气候影响,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的发生数量、危害程度明显高于常年水平,2010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73起,均为小型地质灾害,其中死亡1人,经济损失约545.3万元。
近年来不正常的降雨、冰冻、突发性的地震、洪涝是引发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同时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占有比率也不断上升。不规范的采矿、工程建设、乡村建房选址不当及抽排地下水是引发地质灾害的常见因素。崩滑流多发生在雨季及冰冻融化期,4-7月份降雨集中期将大量发生;枯水季节地下水位的快速下降、地下采矿、城市抽排地下水也会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造成农田毁坏,房屋开裂、倒塌,江湖堤岸崩塌;采石场等露天矿山边坡崩塌多与生产因素有关。
二、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御重点
(一)降水趋势预测
九江市气象局2011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2011年汛期(4~6月)全市雨量略偏少,为630~670毫米(多年均值为669毫米),有降水集中期,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汛期结束期全市接近常年,在7月上旬中期。伏秋期(7~9月)全市平均雨量略偏多,为400~450毫米(多年均值分别为387毫米)。
九江市水文局预测:2011年全市平均降雨量约1550毫米。雨量时空分布不均,主汛期降雨量明显偏多且有集中期,修河流域有可能出现大范围的较强降雨过程。由此修河流域发生较大洪水可能性大,山区要注意局地集中强降水引发的中小流域山洪灾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近年来我市降水呈现出局地性、突发性、短历时等特征,应特别注意防范突发性强降水引发较大规模的崩滑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历年形成的一些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有加剧现象,本年度应特别加强这些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见附表三)。综合分析近几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以及今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各地一定要加强防范。具体预测如下:
1.庐山及周边地区、西部修水、武宁、瑞昌山区仍是崩滑流易发区,居民集中区、学校附近、厂矿周边、交通要道沿线(如修水县修铜公路梅岭段及茅界公路黄泥井段、永修县焦武公路柘林段、德安县德白公路五里墩段、环庐山公路)等地段在集中降水期(汛期及台风期)可能形成崩滑流地质灾害,是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长江、鄱阳湖、赛城湖沿岸应严防堤岸崩塌;重点隐患点(如星子县温泉镇督里钱村竹峦山特大级山体滑坡、彭泽县第四中学教学楼后山体滑坡、瑞昌市洋鸡山金矿露天采矿区南侧采坑滑坡等)强降雨时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威胁人身及财产安全,是重点防范点;瑞昌市、九江县地面塌陷、地裂缝、砂土液化等地质灾害由于地质构造情况比较复杂,地下溶洞隐蔽性强,预测难度大,突发性强,防灾重点在人口集中区和交通干道。
2.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4月至7月上旬中期以及8、9月的台风期。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大量发生。汛后的9月、10月,由于地下水位快速下降,一些相对稳定的地下溶洞在失去重力平衡的情况下,会出现塌陷。
3.崩滑流地质灾害发生的具体区域和强度与集中降水的区域和强度有关。在集中强降水时段,丘陵山区建房切坡段、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边坡、露天采矿(采石)场、水利水电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是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三、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一)地质灾害的灾害调查与防治区划
1.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勘查资格的单位,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线索,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灾害(危险)点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程度等,做好相应的防灾工作。已通过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评审的县(市)政府须在汛期前颁布,其它各县(市、区、山)应会同有关部门年内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较易发区须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工作。
2.编制好本辖区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划定出重点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
(二)监测与巡回检查
1.地质灾害监测实行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的原则。专业监测预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明确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人和技术支持单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明确监测人员,建立联系制度和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防治有效。
2.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由所在县、乡(镇)、村负责日常监测工作。有关县、乡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及要求。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由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3.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要防御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
4.监测巡查期间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
(三)严格执行值班、灾情险情报告制度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灾值班制度,全年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主汛期和极端天气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主、副班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和月、季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月季报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成功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出现重大险情,必须在接到信息的1小时内速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并随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保证数据准确、及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四)抢险、救灾
1.灾情发生后,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查明情况,按规定迅速上报。
2.灾害发生地的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九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3.在专业人员查清灾害基本情况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报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
(五)宣传教育
我市诱发地质灾害因素比较复杂,防御地质灾害的最终成效有赖于全民参与。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各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强化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监督责任方要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要根据“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定制度,积极开展城市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工作,使九江市因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各级财政应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切实保证地质灾害调查、区划、评估、监测、预报所必需的交通、通讯条件和工作经费,为抢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提供资金保障。县级财政要给予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必要的补助,提高群众参与防灾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各地要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制订鼓励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社会性自然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符合国家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申报条件的,要积极争取申报立项。因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所需资金由诱发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承担落实。
四、组织领导
在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气象、水利、交通、公路、公安、安监、民政、卫生、财政、建设、电信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九江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
附件:1.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责任表
2.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单位说明表
3.2011年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说明表
主题词:国土地质灾害预案通知
抄报:省国土资源厅。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室,九江军分区,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11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一
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责任表
责任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职务
电话
九江市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
孟城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8175199
13979208189
地质环境科
肖晔
科长
8175098
13507067939
修水县
地质矿产局
熊承建
副局长
7683079
13970235418
武宁县
国土资源局
施但存
副局长
2769620
13807924029
瑞昌市
地质矿产局
余泽河
副局长
4222348
13970233001
湖口县
地质矿产局
蔡柏生
局长
6324686
13607025367
彭泽县
国土资源局
欧阳建伟
副局长
5623507
13807023482
都昌县
国土资源局
高昌平
副局长
5212310
13177722869
星子县
国土资源局
查明
副局长
2670871
13507921351
庐山区
国土资源分局
王小北
副局长
8254507
13803561178
浔阳区
国土资源分局
邓芳华
副局长
8578700
13507067219
九江县
国土资源局
凌兴火
工会副主席
6812735
13879298803
德安县
矿管办
戴晓宏
副主任
4331131
13879233284
永修县
国土资源局
于斌
副局长
3229561
13907021350
开发区
国土资源分局
肖小玲
副局长
8330052
13970207598
柘林湖
国土资源局
李荣林
副局长
3060133
13607027027
共青开发区
国土环保建设局
邹建国
副局长
4357055
13907022225
庐山管理局
国土资源局
崔明
副局长
8296265
13970292407
附件二
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
技术支持单位说明表
单位
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赣西北地质大队
赣西北地灾分院
吴剑平
曹柏平
涂丹东
8121402
8190189
8190189
13907022183
13803568612
13707929891
江西地质工程勘察院
九江分院地勘院总工办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九江分站
朱景秀
钟鸣龙浔莲
8367046
8367046
8129765
13607928195
13870223389
13870288306
九一六地质大队
九一六地质灾害治理分院
汪克信
尹祝
6824201
6812336
13970210268
13970248601
核工业二六七大队
二六七地质环境院
卢峰
彭超群
8158879
8158980
15907020528
13870277791
江西有色地质勘查五队
五队地灾应急小组
刘启德
黄文清
8131185
8239156
13707928298
1350706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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