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洪府厅发〔2012〕45号
颁布日期:2012-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昌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南昌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也是科技进步、创新建设的重要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精神,加快推进南昌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进一步夯实科技基础条件,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9〕1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洪发〔2011〕26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十二五“期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在整合市、县(区)、开发区(新区)现有科技平台的基础上,与9个县(区)(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进贤县、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4个开发区(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共同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现就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平台建设的必要性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作为自主创新的有力载体,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陈俊卿市长在2011年市政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南昌市政府要整合现有资源,搭建科技创新平台,要把做大做强科技创新平台作为市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科技创新平台要着力提供高效务实的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一)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是打造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本的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公共服务。通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既能规范、简化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能使科技服务管理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对于改善创新环境,促进科技管理科学化、服务高效化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是服务企业、服务三农,服务广大科技人员的需要。建设一个以网络技术为基础,信息服务体系为支撑,共享机制为保障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能促进资源共享、系统集成,能更好地为企业、院校、科研机构、乡镇、农民等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三)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创新平台不仅可以促进各类创新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增加专业化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降低创新创业的成本与风险,提升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等级和水平,还能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发展后劲,转变发展方式,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平台建设的作用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作为政府科技部门集聚资源、服务社会、连接供需、要素中转的重要窗口和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要素集聚和经济技术辐射功能。平台主要具备以下作用:一是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的作用。平台是政策、信息、资金、市场、人才、技术、中介等科技资源的集聚场所,具有整合集聚科技资源的基础功能。二是提供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的作用。通过平台实现科技创新资源供需双方的对接,满足各种创新主体的信息需求。为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项目、成果、专利、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申报服务和科技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为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服务。三是推进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作用。把各级科技部门组织攻关项目取得的成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自主开发的成果,通过技术转移中心、产业技术联盟推广到企业和农村中去,促进技术转移,加速成果转化。四是提供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作用。组织专家进行在线技术答疑和现场技术指导,为科研成果的提供者和需求者提供专业技术供求信息,为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个人提供科技检索、咨询等信息服务。组织开展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竞争情报研究,协调有关科技评估机构对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成果进行鉴定、评估及市场预测,积极开展企业发展战略咨询等专题服务活动。五是加强科技宣传与科学普及作用。通过平台宣传科技政策、普及科学技术。通过组织策划丰富多彩的技术培训和科技活动,提高企业职工、广大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科技素质。

三、平台建设的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年度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资源集成、优化配置、综合利用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投入、社会共享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平台建设的内容

平台由15个子平台组成,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选择建设不少于5个适合自己工作的子平台。

(一)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子平台;

(二)科技成果网上评审系统子平台;

(三)技术成果交易与成果转化系统子平台;

(四)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子平台;

(五)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子平台;

(六)科技金融数据库子平台;

(七)政策法规数据库子平台;

(八)高新技术企业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数据库子平台;

(九)科技统计数据库子平台;

(十)科技文献数据库子平台;

(十一)专利数据库子平台;

(十二)网上办公系统子平台;

(十三)文化创意企业数据库子平台;

(十四)农村信息化管理子平台;

(十五)农民(居民)科技咨询交流子平台。

五、平台建设的要求

(一)对市级中心平台建设要求:提供平台硬件系统(购置电脑,建设、维护机房,光缆宽带);提供网络系统软件;提供网上办公系统软件;提供网上特殊功能模块;帮助子平台建设网站,培训管理人员。

(二)对县(区)、开发区(新区)子平台建设要求:负责本地区平台系统的建设、应用、推广;负责本地区配套资金的落实;负责本地区各类科技资源的采集、初审;负责本地区子平台的维护和功能建设。

六、平台建设的实施步骤

平台在五年内建设完成,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2012年,完成平台的中心网站和基本后台的建设;第二阶段2013年-2014年,完成数据库的扩充工作,对整个平台进行测试、评价、完善与总结;第三阶段2015年,完成平台的验收工作。

七、平台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平台建设组织领导,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平台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建设期间的重大问题,考核年度县(区)、开发区(新区)平台建设完成情况等一系列工作;市科技局条财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成立平台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自平台的建设运行工作。

(二)资金保障

1、资金投入原则:每年由领导小组对县(区)、开发区(新区)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平台建设运行、组织机构建设、配套资金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等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年度的资金拨款额度。

2、资金预算:平台建设资金经预算2100万元〔含市级投入1125万元,县(区)、开发区(新区)配套资金975万元〕,其中:

(1)硬件购置和维护费用269万元;

(2)光缆宽带费用180万元;

(3)系统软件开发和维护费用1140万元;

(4)信息资源采集、维护、更新费用511万元。

3、资金来源及安排:市级平台建设经费及维护费等在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平台建设经费由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共同承担,按实际发生额各分摊50%。县(区)、开发区(新区)承担部分,由县(区)、开发区(新区)本级财政安排。软件开发及设备购置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420万元用于平台建设〔市级投入225万元,县(区)、开发区(新区)配套资金195万元〕,5年共投入资金2100万元〔市级投入1125万元,县(区)、开发区(新区)配套资金975万元〕。

(三)机制保障

借鉴国内外建设平台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结合我市和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的实际情况,突出特点,因地制宜,建立开放、共享、合作机制,为机关、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农村等广大机构、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为科研成果与市场架起双向互通的桥梁,切实把南昌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为科技创新的有力载体。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