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南昌市2010年“全民健身日”健身大展示暨全国百城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江西南昌大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洪府厅发〔2010〕133号
颁布日期:2010-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南昌市2010年“全民健身日”健身大展示暨全国百城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江西南昌大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0〕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南昌市2010年“全民健身日”健身大展示暨全国百城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江西南昌大会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江西省、南昌市2010年“全民健身日”

健身大展示暨全国百城健身气功交流展示

系列活动江西南昌大会组织实施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我国第二个“全民健身日”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响应“全民健身与城运同行”的口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掀起我市全民健身的新高潮,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全民健身日”健身大展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体育局、南昌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南昌市体育局、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青云谱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二、活动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群众受益”原则,突出活动的科学性、健身性、趣味性,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大行动”。

四、宣传口号

“全民健身与城运同行”、“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民族健康素质”、“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我幸福”等。

五、时间地点

2010年8月8日上午7:30,南昌市青云谱区八大山人广场。

六、活动内容及安排

南昌市2010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分为健身展示、活动仪式、健身交流互动、宣传展示四部分进行。

(一)健身展示

1、展示队伍集结时间:8月8日上午6:30—7:05;

2、展示时间:上午7:10—7:30;

3、展示项目:

(1)7:10柔力球表演;

(2)7:15跆拳道表演;

(3)7:20排舞表演;

(4)7:25校园集体舞表演;

4、展示队伍组织:柔力球(五粮店活动站点60人)、跆拳道(金正会跆拳道馆60人)、排舞(江铃梨园北活动站点60人)、校园集体舞(迎宾中学50人)。

5、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组织:100人,由奥运冠军杨文军和世界冠军熊美英、钱萍等优秀运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晨晚练点辅导员代表组成,统一服装,佩戴指导员臂章。

6、观众队伍组织:三店街道100人、洪都街道100人、徐坊街道100人、京山街道100人、岱山街道100人、青云谱镇100人。

(二)活动仪式

1、时间:8月8日上午7:30开始;

2、出席领导:邀请省体育局、市政府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

3、议程:

(1)7:30介绍出席仪式的领导;

(2)7:33奏国歌;

(3)7:35—7:45领导致辞;

(4)7:50领导宣布活动开始。

(三)健身交流、互动

(1)时间:7:50—10:00;

(2)内容:

①健身气功易筋经、八段锦功法交流(队伍组织: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各100人);

②国民体质监测;

③健身项目互动:组织全民健身志愿者深入社区、乡镇、学校、残疾人训练基地进行篮球、足球、路径、龙舟、龙狮等健身项目及体育游戏互动。

(四)宣传展示

1、时间:上午7:00—11:00;

2、形式和内容:设置展板,宣传《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十五周年以来,南昌市全民健身事业所取得的显著成就。

七、除市里举行的健身展示、互动、宣传活动外,各县(区)于8月8日前后,各自开展同一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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