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区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区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情况的通报

萍府办字〔2014〕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体推进全市“三单两制”改革工作,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萍府办明〔2014〕9号)要求,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市公共政务管理局组成督导检查组,于9月15日至17日,对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三单两制”改革工作得到全面部署。

成立了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部署了“三单两制”改革工作后,各县(区)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源区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上栗县和湘东区分别由县长、区长担任组长,芦溪县和莲花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组长,形成了“高位推动”的工作格局。

出台了综合方案。结合实际,各县(区)相继制定出台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湘东区于去年12月正式下发了实施方案,在县(区)中最早。安源区出台的《安源区“三联动、三畅通、三覆盖”行政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三单两制”与网络技术手段进行了有机结合。

明确了改革任务。各县(区)出台的改革方案明确了“三单两制”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步骤。

(二)“三单两制”文件逐步出台。

行政审批目录清单方面:各县(区)对照市政府第71号令对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对国家、省、市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莲花县、上栗县、萍乡经济开发区制定出台了《行政审批目录清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292项、286项、261项。安源区的《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定,近期将正式出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20项。芦溪县、湘东区拟定的《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将于近期提交政府审定出台,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212项、317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对照市政府第72号令,莲花县、上栗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出台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芦溪县、湘东区的负面清单待政府审定后出台。安源区正在对清单项目进行梳理汇总。上栗县将清单分为了四类59个大项840个小项,湘东区将清单分为了5大类78个大项。

市场主体监管清单方面:对照市政府第73号令,上栗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出台了《市场主体监管清单(第一批)》。芦溪县、湘东区的清单目录待政府审定出台。安源区正在对清单项目进行分类甄别。莲花县暂未制定监管清单。

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方面:莲花县、上栗县参照市级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方案制定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实施方案。湘东区、芦溪县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待政府审定后出台。安源区结合网上审批系统进行模块化分类,并结合网络系统的软件开发制定运行流程。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暂未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

中介机构改革方面: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介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萍府发〔2014〕11号)要求,莲花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中介机构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下发了《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芦溪县、湘东区的实施意见待政府审定。安源区正在对中介机构进行分类甄别。上栗县中介机构改革方案正在制定中。

(三)落实“三单两制”有具体举措。

行政审批目录清单方面:安源区充分借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网络问政、网络行政、网络监督”的“三网融合”行政服务新模式,建立了130个村服务大厅和150个自助终端网点,打造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综合行政服务平台(预计明年元月投入使用,届时所有的行政审批可实现在网上全程办理,70%以上的项目能在村、镇一级完成审批,可以极大地提高行政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目录清单,上栗县对行政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并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一次全面理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发了《关于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批业务培训和衔接落实的通知》,组织了培训。湘东区将全区现有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制度等15项制度。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根据负面清单,莲花县发改委联合有关单位对水泥、有色金属企业小锅炉进行了整治和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家,淘汰立窑6座,淘汰落后产能水泥60万吨,关闭小企业2家。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入园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联合审查流程图》,对项目开展入园前审查。湘东区将市政府第72号令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分发到各乡镇街、陶瓷产业基地等单位。

市场主体监管清单方面:莲花县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好市政府第73号令的通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监察局网站和县公共政务局网站转载了市政府第73号令,在执行部门及时公开了监管清单。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确由区纪委、监察局对没有执行本区监管清单规定导致监管不力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问责。

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方面:莲花县强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成立了审批科(股),各服务窗口实行了A、B岗制。上栗县将联合审批部门及事项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落实了工作人员和授权,明确了实施部门的任务和工作进度时间表,对审批流程、要件提供、审批表格以宣传手册的形式在县行政审批网进行了公示。

中介机构改革方面:上栗县对14家中介机构进行清理,中介机构全部与行政单位脱钩管理。莲花县组织县发改委、县效能中心、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县约20家中介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实施中介机构及其行业协会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脱钩,引导中介机构加入《自律公会》。

总体来看,各县(区)在“三单两制”改革中开展了积极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一是力度不够,进度不一。县(区)“三单两制”还未完全出齐,还未形成完整的“三单两制”制度框架,如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三单两制”暂未出台,上栗县暂未出台监管清单和中介机构改革方案,莲花县暂未出台监管清单,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暂未出台流程再造方案;“三单两制”配套改革措施未及时出台;有的县(区)在实施中情况不明、底数不清、缺乏特色、衔接不够,实施进度和效果大打折扣,改革成效有待进一步体现。二是平台建设不够。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仍不能满足“三单两制”改革的要求,主要是行政服务中心场地条件不符合要求、部门和事项集中不到位、人员和授权不到位等。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三单两制”改革工作。

“三单两制”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体现,能否及时出台,直接关系到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际成效,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制定并实施好“三单两制”,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是各县(区)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并在前一步工作基础上找出工作薄弱环节,加强领导,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市政府对此将继续予以督办。

(二)进一步加速“三单两制”文件出台。

市政府已经构建了“三单两制”的制度框架,并正在组织实施。但实施效果如何,关键还看市县区联动。为确保改革效果,市政府明确,10月底前,各县(区)的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主体监管清单、审批流程再造方案和中介机构改革方案等“三单两制”文件必须全部出台。县(区)要按照这一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作时间,统筹有序推进“三单两制”出台。

(三)确保“三单两制”实施效果。

各县(区)要加强与市直部门的沟通衔接,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地市的成功做法,根据实际制定“三单两制”文件及其配套措施,增强“三单两制”的针对性、操作性。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改善行政服务中心场地条件,强化部门和事项的集中办理,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不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市审改办(市编委办)要加强县(区)“三单两制”工作调度,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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