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201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201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青政办[201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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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201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12]3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
2011年,各地认真落实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签订的《2011年林业有害生物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天然林区小蠹虫、退耕还林地鼠兔害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得到进一步遏制。全省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72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7.62%,测报准确率达到93%,完成种苗产地检疫4.2万亩,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15.4万亩,成灾率为2.3‰,比2010年下降了0.5个千分点。全面完成了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2011年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四率”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签订的《2011年林业有害生物目标责任书》,按照《青海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考核办法》,对各州、地、市政府(行署)201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综合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海东地区综合考核得分94.8分,海西州综合考核得分94.69分,西宁市综合考核得分93.22分,海南州综合考核得分89.38分,海北州综合考核得分84.93分,黄南州综合考核得分84.82分,果洛州综合考核得分77分,玉树州综合考核得分75分。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201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第一名的海东行署、第二名的海西州人民政府和第三名的西宁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2012年是推动“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大局,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突出无公害防治,坚决遏制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势头,为高原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0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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