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果政办〔2016〕1号
颁布日期:2016-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果政办〔2016〕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州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管理与预案启动的准备工作,增强对我州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经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就做好地震应急预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设队伍

开展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和完善工作,是增强地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县、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组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地震应急预案效果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抢险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保证应急人员在岗备勤。

二、完善预案,开展演练

(一)应急预案完善工作。一是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州政府以及上级对应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做好本级应急预案的完善工作。二是指导所辖乡镇、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地震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各成员单位编制的地震应急预案要符合本单位实际,要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预案工作要具体落实到人,且必须与州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切实做好地震应急演练。各县、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在编制好自身地震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地震应急预案演练频次、规模、形式和内容、时间、地点等,并指导所辖乡镇和行业系统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地震局)将根据各部门和单位演练的规模,派员参与指导观摩应急演练活动。

三、及时报备,跟踪评估

各县、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并切实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和报备工作,预案于2016年1月15日前(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地震局)备案,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地震局)将适时开展应急预案及演练检查工作。

联系人:蒲东林

联系电话:0975-838229513309758080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