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果政办〔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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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果政办〔2016〕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州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管理与预案启动的准备工作,增强对我州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经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就做好地震应急预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设队伍
开展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和完善工作,是增强地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县、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组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地震应急预案效果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抢险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保证应急人员在岗备勤。
二、完善预案,开展演练
(一)应急预案完善工作。一是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州政府以及上级对应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做好本级应急预案的完善工作。二是指导所辖乡镇、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地震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各成员单位编制的地震应急预案要符合本单位实际,要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预案工作要具体落实到人,且必须与州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切实做好地震应急演练。各县、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在编制好自身地震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地震应急预案演练频次、规模、形式和内容、时间、地点等,并指导所辖乡镇和行业系统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地震局)将根据各部门和单位演练的规模,派员参与指导观摩应急演练活动。
三、及时报备,跟踪评估
各县、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并切实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和报备工作,预案于2016年1月15日前(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地震局)备案,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地震局)将适时开展应急预案及演练检查工作。
联系人:蒲东林
联系电话:0975-838229513309758080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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