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5〕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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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
北政办〔2015〕46号
各科室、各代管单位:
现将海北州政府办公室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海北州政府办公室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及青发〔2014〕19号、青办发〔2015〕2号、北发〔2014〕18号、北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州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15年州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
1、办公室党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领导,改进考核方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责任人:汪发元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纠正和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责任人:李洪宝
二、严守政治纪律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责任人:汪发元、马学力
(2)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刚性约束,严格按照党章办事,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高度自觉践行“5个必须”,旗帜鲜明与“7个有之”行为作斗争,坚决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代管单位
三、在履职尽责中确保政令畅通。
要主动作为、勤政有为、善作善为,把干事创业谋发展、坐言起行抓落实作为最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层层传导抓落实的压力,对重大任务明确分工,拉清单、建台账,限期落实、对账消号,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代管单位
四、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进一步取消调整下放审批事项,抓紧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核准范围,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今年年底前完成州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公布工作。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快清理各类不合理不规范的年检、证照等事项,切实解决上放下不放、明放暗不放、放“权”不放“限”等问题,提高取消下放事项的“含金量”。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代管单位
五、依法科学决策。
通过健全专家咨询制度、风险评估机制等措施,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增强政府立法地方特色。坚持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机制和两年定期清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坚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民生工程决策听证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代管单位
六、持续改进作风
(1)自觉践行“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高度自觉地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和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强化党性修养,严格遵规守章,重德律己修身,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2)大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21条、州委17条措施,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持之以恒抓好整改。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趋势、新变化,注重研究深层次问题,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公务人员“胡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以及“懒政”“惰政”现象。
(3)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抓好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消除“制度真空”,防止“破窗效应”。创新行政理念,改进行政方式,从根本上改进文风会风。继续强化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正风肃纪,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节约政府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代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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