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立形象

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精神,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树立清廉节俭的良好形象。

二、严于律己,落实要求

全体干部职工要不折不扣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通知要求,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严禁公款送礼走访;严禁公款宴请;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全部公车一律封存。

各科室(单位)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和执行规定,做好表率、当好示范、树好标杆,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落实有关规定,大力营造清廉、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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