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聊政办发〔2011〕10号
颁布日期:2011-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聊政办发〔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利用外资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利用外资水平是一个地方对外开放程度的最好体现。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对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群众生活、拉动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利用外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拉动作用日益增强,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之一。但是我市利用外资整体规模和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受产业结构的影响,利用外资方式较为单一;在引进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等战略投资合作者方面还没有大的突破;企业实现境外上市工作刚刚起步;部分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转变思想,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利用外资的重要性,树立抓利用外资就是抓发展、抓机遇,就是抓第一要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寻求与国际合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大外资利用力度,促进我市经济迈向新台阶。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适应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新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丰富利用外资方式,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提升园区承载功能,加大招商引智力度,完善投资促进机制,全面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战略效应,为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任务目标:以我市优势产业招商和境外经贸活动为重点,积极支持大企业与世界500强合作,培植企业境外上市融资,进一步提高我市利用外资水平。“十二五”期间,力争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战略投资合作者,每年有1家企业境外上市,年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0%以上,占全省的比重明显提高。

三、突出重点,提升利用外资发展水平

(一)注重优势产业,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特点和产业振兴规划,结合国家产业调整规划,鼓励外资投向我市铜铝深加工、新能源汽车、精细化工、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实现重点产业项目“在谈一批,储备一批、培植一批”。把有色金属生产及深加工、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支柱产业作为产业招商的重点,以信发铝业、祥光铜业、鲁西化工、中通客车等一批重点企业为载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招商活动。

(二)注重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境外重大经贸活动。加大对港台、日韩、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力度,并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特点,提出不同的产业招商重点,提高招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港台招商,以现代服务业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在金融、房地产、物流、旅游、现代农业等方面的合作;对日韩招商,着力引进现代制造业、汽车零部件、电子、服务外包等项目;对欧美招商,集中拓展跨国并购,加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行业的合作。

(三)注重重点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多种招商方式,引导我市阳谷电缆、高唐时风、东阿阿胶等一批骨干企业与世界500强、行业龙头等跨国公司的合作,在市场、研发、产业链延伸和资本、管理、品牌等方面找准产业发展的对接点。积极争取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培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推动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四)注重企业上市培育,加快推进企业境外上市。大力培植境外上市企业资源库,筛选符合产业政策、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作为境外上市后备资源。邀请境内外证券专家、券商、中介机构进行境外上市融资的指导培训。持续开展在新加坡、香港、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上市推介活动,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有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五)注重平台建设,发挥园区利用外资主要载体作用。进一步拓展园区载体建设,支持园区设立国别或地区工业园、特色产业工业园,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快引进利用外资项目,形成一批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强化开发区的重要节点和平台作用,积极有效吸引国际资本和优质资源向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聚集。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奖惩

(一)完善投资促进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对利用外资工作的推进作用,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和市级领导推进协调工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洽谈、审批、开工建设和运营的全方位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境外重大经贸活动签约项目县(市、区)领导分工负责制和定期督查调度制度,对重点签约项目、在谈在建项目、实际到位外资等重大事项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快项目推进落实。

(二)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要把利用外资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亲自督促;分管领导靠上做工作,从组织参与重要经贸活动、项目的筛选推介到跟踪落地要一抓到底;商务主管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做好协调服务;项目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予以配合。对全年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且排前三名的县(市、区),或实现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并当年有外资到位的县(市、区),或新增境外上市企业的县(市、区)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记功和物质奖励;对利用外资没有达到500万美元的县(市、区),不能被授予“商务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对利用外资不足200万美元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对没有利用外资实绩的县属省级经济开发区,不能被授予“先进开发区”称号。

(三)加强部门协作,营造良好外商投资环境。发改、经信、科技、国土、环保、商务、工商、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等职能部门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利用外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软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水平。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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