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优抚对象优惠开放旅游景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重点优抚对象优惠开放旅游景点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3〕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营造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我市部分收费旅游景点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开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惠开放对象

享受门票半价优惠的人员为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上述重点优抚对象已享受的其他免费优惠政策,依照原规定执行。

二、实行优惠开放的旅游景点范围

实施门票半价优惠的景点范围为政府兴办或支持的旅游景点,包括崂山风景区、小鱼山、小青岛、青岛旅游观光塔、八大关花石楼、中国海军博物馆、青岛德国监狱旧址博物馆、青岛信号山公园、青岛德国总督楼旧址博物馆、青岛葡萄酒博物馆、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青岛民俗馆、湛山寺、珠山国家森林公园、胶州艾山风景区、大珠山风景区、青岛琅琊台风景名胜区、即墨马山风景区、即墨鹤山风景区、即墨灵山风景区、即墨龙山风景区。

三、优惠开放办理依据

烈士遗属凭《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凭《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病故军人遗属凭《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凭《山东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证》,参战退役人员凭《山东省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凭《山东省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在各旅游景点售票处按程序办理半价收费手续。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1日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