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挂潍坊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牌子并充实成员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挂潍坊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牌子并充实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挂潍坊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牌子。同时,鉴于工作需要,对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充实。现将充实后的成员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潍坊海关、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潍坊银监分局、潍坊供电公司、市金融控股集团、市自来水公司、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业协会。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由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潍坊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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