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吕政办发[2011]34号
颁布日期:2011-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水利局编制的《吕梁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规划》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水利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实施《规划》涉及方方面面,任务十分艰巨。各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要把《规划》实施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按照既定的分工,密切协作,形成促进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合力。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要正确处理水利专项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做好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强化规划的约束和指导作用。要按照《规划》的部署抓好“十二五”时期的各项水利工作,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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