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4〕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无障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十二五”期间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标准,忻州市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工作。通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无障碍配套设施功能,逐步达到全国无障碍城市标准,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安全、舒适和方便,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原平市、保德县建成无障碍环境示范县(市)。

二、工作重点

结合全市无障碍设施现状,对照住建部、工信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改造,有针对性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迎接2014年的中期检查和2015年的初步验收。

1、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进行设计,确保新建工程全部符合无障碍设施设计要求。各施工图审单位要切实做好审查工作。设计单位及审查单位承担设计或审查工作相关责任。

2、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过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修改。

3、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建设目标实现。凡未按规定实施的,市规划局不得进行规划验收,市住建局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三、创建范围

忻州市区、原平市、保德县。

四、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

1、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无障碍创建工作;

2、负责依法督促新建工程建设无障碍设施;

3、负责对全市无障碍基础设施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无障碍知识培训工作;

4、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指导、过程监督和验收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和相关资料整理汇总;

5、负责城市道路、城市绿地、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火车站、室外公共厕所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是和平西街、雁门大道、幕山路、建设路。主要内容为:在各种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设置缘石坡道;对城区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进行坡化改造;对新建、扩建的主要干道及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等处的人行道进行设置处理;道路周边场所、城市绿地和重点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提示盲道,并与道路上人行道的盲道相衔接;城市广场、公园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广场、公园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公园要设置低位服务设施;对室外公厕出入口坡化改造,设置无障碍通道;

6、负责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年度计划编制、上报和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的监管;依法对城区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对损坏及违法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城区在建和改造公厕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监管;

7、房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重点改造3—5个小区。主要内容为: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停车位、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有电梯的更换电梯时应选用无障碍电梯,公寓、宿舍设置无障碍公共卫生间。

(二)市规划局

1、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依法督促新建工程建设无障碍设施。

(三)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1、负责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是各养老院、福利院。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及低位服务设施,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2、负责引导、鼓励和支持产权人对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主要内容为:地面平整及坡化、设置低位灶台、房门改造、坐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及改善老年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

3、市老龄办负责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经信委

负责推动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

(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重点是政府大院、各窗口单位。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及低位服务设施。

(六)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幼托建筑和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重点是一中、二中、三中、六中、十中、长小、实验小学、实验二小、实验幼儿园、市幼儿园、忻州师院、忻州职院、特殊教育学校。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

(七)市文广局

负责组织实施新华书店、影剧院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重点是忻州剧院、七一路新华书店。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文化观演建筑同时要设置低位服务设施和轮椅席位。

(八)市交通局

负责组织实施汽车站、公交车站点等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重点是汽车站。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及低位服务设施;公交车站等侯区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车站设置盲道和盲文站牌;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无障碍标志;长途汽车站站台高度要与车厢地板基本平行;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应适应残疾人需要。

(九)市残联

1、负责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是残疾人康复中心。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及低位服务设施,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3、负责引导、鼓励和支持产权人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改造的主要内容为:地面平整及坡化、设置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坐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

(十)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医院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重点是市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心医院。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及低位服务设施。

(十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负责城市道路主要位置人行道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设置。重点是和平西街、雁门大道、幕山路、建设路。

市旅游局

负责组织星级饭店、宾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宾馆、饭店要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十三)市商务局

负责组织实施大中型商场、超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重点单位是各大中型商场、超市。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及低位服务设施。

市邮政管理局

负责组织实施邮政营业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重点单位是各邮政营业厅。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营业大厅设置低位服务设施。

(十五)各银行、电信公众服务类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公共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重点是各银行、电信营业厅。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营业大厅设置低位服务设施。

(十六)市体育局

负责组织实施体育场馆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

(十七)市财政局

负责对各单位无障碍设施改造资金的专项预算进行审批,保障资金落实。

(十八)市广播电视台

负责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报道,组织有关媒体制作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等,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言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忻州电视台要定时开播哑语新闻节目,并配备字幕。

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工作,共同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中期检查和初步验收。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有关要求,于2014年11月30日前,组织力量对管辖范围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查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于11月底报市住建局。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忻州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领导组。

组长:武宪堂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连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福荣市经信委主任

杨天桐市住建局局长

于浩飞市规划局局长

杨春霖市民政局局长

吴瑞芳市老龄办主任

程桂兰市残联理事长

成员:王福平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建林市民政局调研员

赵宪科市老龄办副调研员

李清市经信委总工程师

胡俊伟市残联副理事长

安世卿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白六〇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再升市文广局副局长

王贵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云华市卫生局调研员

石秀峰市旅游局副局长

娄世俊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郭天文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于喜海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伟光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赵献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调研员

焦富厚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

韩卫民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寿鹏市住建局副局长、市供气供热管理处主任

闫攀峰市住建局纪检组长

郭培明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宿建午市住建局总经济师

郭志明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办公室主任:杨天桐(兼)

副主任:郭万民市住建局城管科科长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市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无障碍建设工作目标,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好全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年度任务。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方法,落实举措,确保无障碍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坚持建管并重。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建设、改造、维护、管理、使用并重的原则,对已改造的无障碍设施搞好维护保养,加强监管,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正在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要保证改造质量,提升改造水平,严格验收程序,确保无障碍设施在平时和重大活动中发挥应有作用,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奠定基础。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深化教育引导,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全市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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