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服务工作的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服务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忻政办发〔2012〕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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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服务工作的意见
忻政办发〔2012〕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保安服务工作,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保安服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平安忻州”建设服务,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和公安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0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保安队伍为目标,不断拓宽保安服务领域,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服务水平,努力构建“政府领导、公安监管、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保安工作新格局,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服务。
二、目标任务
加强保安服务工作的目标是:强化队伍正规化管理,开拓队伍发展空间,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使保安业务由传统服务型向科技型转变,向安全技术防范、联网安全报警、咨询服务、风险评估、科技服务等经营范围发展。基本形成队伍进出渠道畅通、管理机制完善、教育培训正规、保障体系完备、发挥作用明显的保安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采取改转并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发展保安队伍。一是改革派出所辅警队伍,全面实现城区派出所辅警力量保安化。二是积极做好辅警队伍保安化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做好专职自治巡逻守护力量的兼并工作。对由单位内保组织管理的护厂队、护卫队及商场(超市)、大型场所、学校、医院、物业管理等部门自办的保安队、巡逻队、门卫等,按照保安服务业管理有关规定,逐步纳入保安服务业统一管理,推进公共安全服务产业化。
(二)实行“三延伸,一拓展”,拓宽保安服务领域。“三延伸”即:一是向娱乐场所延伸。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娱乐场所聘用保安情况进行检查和整顿,限期清理自建保安,督促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每个娱乐场所都要根据需要,配备2名以上专业保安人员。二是向学校、厂矿企业延伸。按照公安部关于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的“八条措施”,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专职保安人员;积极探索向党政机关、涉外机构、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医院等单位、场所派驻保安人员,确保校园、厂矿企业安全。三是向社区延伸。结合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把保安事业与社区警务相结合,招聘保安队员从事助警工作。“一拓展”即:逐步扩大银行、邮储、信用社等部门的武装押运护卫队伍,进一步扩展保安服务领域。
(三)适应社会需要,积极开发保安技术防范市场。一是积极开展联网报警服务业务。保安服务公司要通过宣传发动、示范带动等措施,积极开展联网报警服务业务,督促未落实技术防范措施的金融网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住宅小区、单位财务、库房等单位或部位,逐步安装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要积极探索,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保安服务公司维护、值守和经营已建立的监控、报警服务设施,不断提高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技术防范工作的能力。二是积极参与安防产品研发和应用。要根据保安服务工作的特殊性、专业性和社会防范需要,聘请技术专家,研制、开发、引进、推广和应用具有防盗、防抢、防火等综合防范功能的安防科技产品和设施,积极承接各类安防工程,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计算机数据安全维护、网络安全以及安防咨询等业务,依靠科技振兴保安事业。三是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咨询和金融系统公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服务。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单位、家庭、个人对安全服务的需求,认真研究安全服务市场发展趋势,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安防咨询和公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服务。
(四)采取强力措施,大力整顿保安市场秩序。公安机关要及时了解掌握保安服务市场的有关情况,适时开展整顿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种非法保安组织和非法保安培训机构,以及违法违规生产、购买、销售保安服装标志等行为。要对全市保安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整顿重点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从事安全防范活动的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和乱着保安服装、标志的行为等。公安、工商、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非法经营组织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理经营人员。对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在公安机关许可备案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存在问题的坚决取缔;对管理严格且服务规范的,要按正规保安的要求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要进一步规范物业保安管理,凡物业管理企业自建保安并提供保安服务的,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全面登记从业人员情况,纳入监管范围;对拒不纳入监管、物业保安管理混乱且存在治安隐患,特别是发生物业保安员监守自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行为的,要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对物业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
(五)规范服务行为,推进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并严格落实岗前必训、升职必训和定期轮训制度,全面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水平。二是加强保安公司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懂经营、会管理、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标准,配齐配强市保安公司领导班子,并保持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大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力度,激发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保安服务工作新局面。三是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市公安局要对全市保安服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做到“六统一,两到位”(即统一管理、统一招录、统一体检、统一培训、统一服装、统一财务;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到位),指导保安服务公司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四是严格保安队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招聘保安队员必须按照统一录用标准,经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合格后择优录用,实施保安员档案信息微机化管理,坚决防止劣迹人员混入保安队伍。要把发展保安业与解决社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统筹考虑,鼓励从下岗失业、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青年中招收保安从业人员。
(六)加强装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市保安公司要在做好传统保安服务的同时,不断加强保安服务装备建设,配置与市场经济需求相适应的相关设备,如巡逻车辆、特种车辆、远程监控设施、特种防护器材、服装等必要的设施装备,逐步满足服务对象对保安业务多元化的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安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保安服务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保安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把保安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政策、组织、机制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为保安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严格考核奖惩。要加强对保安服务工作的监督考核,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保安队和保安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停业整改,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在保安服务行业大力开展争创“优秀保安队”、“优秀保安员”、“青年文明号”活动,调动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大力宣传保安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展现保安服务业的正规化管理建设水平。
(三)完善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保安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分配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为保安从业人员按规定交纳各类保险,逐步提高保安人员的收入,改善保安员的待遇。对因公致伤、致残的保安员,要及时给予治疗和照顾,切实形成“拴心留人”的保障机制,不断培养和提升保安从业人员的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努力提高全市保安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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