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陕政办发 〔2011〕114号
颁布日期:2011-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陕西省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1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2酸度计:酸度计

3计量罐:球形计量罐

4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6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停车计时收费装置

7棉花水分测量仪:棉花水分测量仪

8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9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10热能表:热能表

11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