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少全文公开发布的政府文件印发数量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少全文公开发布的政府文件印发数量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少全文公开发布的政府文件印发数量的通知》(陕政办字[2012]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注意搞好工作衔接。

根据通知精神,从2013年1月1日起,全文公开发布的安政发、安政办发、安政通报等文件,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下发的同时,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k.gov.cn)刊载,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查阅文件,可自行上网下载。非公开发布公文印发渠道和数量不变。上网公文与正式印发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请各县区、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文件,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少全文公开发布的政府文件印发数量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

pdf原件:安政办字〔2012〕76号

http://www.ankang.gov.cn/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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