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宝鸡市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扎实推进全年重点改革工作,是我市实现“四个第一”、“五大突破”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有效破解发展中深层次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全市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着力消除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根据中省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市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在政府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发展、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财税体制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十二五”科学发展奠定体制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为重点,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突破。

1.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大力推进撤乡并镇,创新乡镇行政运行机制。抓好蔡家坡等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有序推动行政村优化合并,建立农村新型社区(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牵头)。

2.研究推进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参照外地市公车改革经验,拟提出市级机关公车改革思路,并适时开展试点,逐步实现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3.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制定行政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稳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不断降低服务成本(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4.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

5.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市法制办、市监察局牵头)。

6.稳步推进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模拟分类目录,待中省政策明确后组织实施(市编办牵头)。

7.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制,实现公开招聘“全覆盖”。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核准备案制,配合国家开展事业单位职员制试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二)以土地、户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1.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继续抓好凤县、高新区、蔡家坡统筹城乡市级示范区试点,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市统筹委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2.稳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形市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步伐(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牵头)。

3.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户籍限制,促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向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小城镇集聚。把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市公安局、市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

1.不断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完善国资管理监管方式。加快市属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鼓励、支持市属企业内部资源整合。调整国有经济需要重点控制和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大并购重组力度,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新体制、新机制的大企业大集团。继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国有独资及控股公司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努力推动企业上市,重点推进西凤酒、红旗民爆在主板上市,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力度,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开发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开展试点工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牵头)。

4.全面落实我省贯彻国务院“新36条”的实施意见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并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5.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再担保机制。设立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牵头)。

(四)深化涉农领域重点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1.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积极探索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奖补激励机制。逐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标准(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牵头)。

2.发展现代农村金融。加大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工作力度,完成所有县统一法人社股改工作,加快符合条件的机构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继续稳步推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工作,鼓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有效扩大农村担保物范围(市银监局、市金融办牵头)。

3.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我市特色农业保险。继续扩大苹果、设施蔬菜等农业保险试点品种和试点面积,积极做好玉米、小麦、油菜等农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牵头)。

4.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益性与经营性分开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提升服务功能为重点,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技推广、良种供应、畜牧兽医、农机服务和农民培训体系,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能力(市农业局牵头)。

5.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现有灌区管理机制,理顺县以下供水体制(市水利局牵头)。

6.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全面启动和完善配套改革。逐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创新农村林业经营机制,大力扶持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牵头)。

(五)以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大财税体制改革力度。

1.加快市级部门预算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提高预算规范性,增强预算透明度。加强财政预算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2011年选择5个左右的市级部门推行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市财政局牵头)。

2.加强凤翔县、岐山县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村账乡管”制度,不断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市财政局牵头)。

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意见》,围绕“推进资源税改革,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要求,积极做好资源税改革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牵头)。

(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

1.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做好价格改革配套工作。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快水价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推进煤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牵头)。

2.加大环保价费改革力度,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价格约束机制。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物价局牵头)。

(七)完善就业分配社保体系,着力推进民生领域改革。

l.进一步完善创业和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健全我市创业促就业政策制度框架,推广就业实名制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符合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适时提高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3.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牵头)。

4.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社保账户的转移与接续。继续推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继续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扩大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以困难企业职工、学龄前儿童、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不断提高参保率。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5.制定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有关政策,建立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机制,研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储备金制度,逐步把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牵头)。

6.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进一步扩展保障范围,积极为民营企业职工及城镇有固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进城落户居民建立住房公积金。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并轨管理(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牵头)。

(八)以教育医疗改革为重点,继续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1.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和办学体制等改革。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两年普及教育。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人均公用经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市教育局牵头)。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工作延伸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良性运转。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建设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抓好医改重点任务的落实。制定完善县镇一体化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做好县镇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努力提高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牵头)。

3.巩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后的配套政策制定落实,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新机制,引导各级艺术表演团体搞好艺术创作生产和演出。健全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4.继续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投入机制,促进自主创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完善科技人员评价机制和奖励机制(市科技局牵头)。

三、健全机制,加强改革措施的协调和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力求2011年重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各牵头负责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落实改革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年度改革任务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年度重点改革进展落实情况,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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