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工业园区土地规划管理权限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10〕60号
颁布日期:2010-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工业园区土地规划管理权限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快市级工业园区建设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坡头、黄堡、董家河三个市级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尚未完善之前,这三个市级工业园区的土地、规划管理暂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即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申报、规划编制,并组织供地和规划的实施。

铜川市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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