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榆政发〔2014〕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5项;下放县区行政审批事项42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3项;将5项行政审批项目合并为2项,减少了3项。

同时,按照6个“从严”保留进行清理的原则,即“一票否决”事项从严、破解我市发展瓶颈的从严、涉及“规划立市”的事项从严、重大民生问题的从严、上位法已明确的从严、省上有文件规定清理期间未要求取消和停止且需加强的从严。2008年-2013年,以市政府下发的带有审批和管理性质的“红头文件”保留17件,清理87件。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以市政府下发的带有审批和管理性质的“红头文件”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直接管理。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4项)

2.下放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42项)

3.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4.保留的市政府带有审批和管理性质的“红头文件”目录(共计17件)

5.清理的市政府带有审批和管理性质的“红头文件”目录(共计87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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