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农委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农委〔2013〕58号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市农委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

市农委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上海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实现2013年本市“三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意义重大。为做好本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委会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围绕“三农”大局,进一步加强农机、渔业、农展、院校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监管,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高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水平。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以抓防范、强基础、降总量、上水平为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后勤保障能力,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三、具体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充分认识当前本市农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台账(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例会、文件传达、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等相关内容纳入台账记录范围)。

(二)不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新颁布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以监管部门督促检查为手段,以企业自查自报为核心,以属地监管、分级督办、信息管理为基础,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防治体系。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分级督办”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要求,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技能为着眼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夯实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讲座、专题培训、观看警示片和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多元化、多层次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后勤保障能力

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各项投入,完善“三防”(人防、技防、物防)各项制度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后勤保障水平。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专职人员队伍建设,研究相关激励机制,引导“精力强、敢担当、能奉献”的年轻干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以火灾逃生为主的各类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遇险应变能力。

(五)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要突出抓好农机、渔业、农展、院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力度,加强隐患治理,广泛开展农机安全作业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农机驾驶人培训、考核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农机事故防范行政执法,加强农机库棚、田间场院、机耕道路的静态和动态监管,加强对跨区作业农机有效监管。加快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现安全责任覆盖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进一步完善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提升海上渔业突发事件安全抢险救助能力,加强渔业科技装备建设。要研究推进区县层面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的机构建设。深刻吸取“11.25”事故教训,按照管理军事化、制度规范化、装备信息化、督查常态化、服务人性化、保障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渔业科技装备建设,推进重点渔港、新型渔政船建设以及海洋渔船更新改造等项目。

农展、院校等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着重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租赁房、实验室、施工现场等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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