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号:川府发〔2015〕19号
颁布日期:2015-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川府发〔2015〕1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省政府决定授予“800MN大型模锻压机研制”等33项成果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耐高温腈基聚合物的分子构建与先进功能材料”等74项成果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图像视频编码理论与计算方法”等164项成果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全省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支撑引领四川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项目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

附件:

川府发19号附件

http://imgs.sc.gov.cn/DocAnnex/2015/4/1/00cca2990cc840ac98711d111e47567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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