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我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津政办发 〔2012〕26 号
颁布日期:2012-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我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2〕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我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

目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

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关于我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安排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天津

向更高目标迈进非常关键的一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紧紧围绕主题

主线主攻方向,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

思路,进一步抓紧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调整投资结构,保持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合理较快增长,对于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

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现就201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一、安排原则

继续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加大工业优势产业、滨海新区功能区开发和大交通体系建设、自

主创新、循环经济、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等方面投入,优先考虑

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投资效益好的大项目。

(一)加大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

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轻工纺织和国防科技等八大优势支柱产

业投入,建设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基地。

(二)加快海港、空港、高速公路、铁路等大交通体系建设,

加大能源、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城市载体功能和服务功能。

(三)加快农林水利和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加农村基础设施

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文化大发展大繁

荣投入,大力改善民计民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加大商贸、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投入,促进

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二、安排情况

确定201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70个,投资总规模7246亿元,当

年安排投资1315亿元。其中:工业项目26项,能源和交通项目15

项,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11项,农林水利和小城镇建设项目3项,

社会事业项目9项,商贸旅游及其他项目6项。

三、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统

一认识,加强领导,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切实集中人力、

物力、财力,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

(二)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规划、国土房管、环保、财

政、金融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在项目审批、建设资金、土

地征用、施工组织等方面提供方便,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各

综合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三)供(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交通管理、

治安、消防、绿化等各有关配套和管理部门以及各区县相关职能

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主动服务,为重点项目建设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勘察

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

材料设备采购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人,严格按

有关规定办理。

(五)重点建设项目要按合理工期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年内

建成投产的项目,要确保按期建成并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和生产准

备衔接工作,力争尽早投产,发挥效益。其他项目要千方百计加

快建设进度,支撑全市投资合理较快增长。

附件:201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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