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新政办发〔2014〕23号
颁布日期:2014-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自治区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许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综合服务办公室主任)

李建国(昌吉州党委书记)

成员:马雄成(昌吉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斯拉因·司马义(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石秋池(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文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敖由特(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李学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陈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李春红(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程浩斐(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谢军(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冯东河(自治区畜牧厅总畜牧师)

边德运(自治区煤管局副局长)

艾力·玉山(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盛少琨(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曹旭东(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总工程师)

王在广(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

陶君道(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叶军(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王津(兵团发改委副巡视员)

王炳炬(昌吉州党委常委)

要建军(昌吉州副州长、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综合服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伊波、斯拉因·司马义、于庆和、李春红、王炳炬、要建军、肖仁俊(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例会,通报研究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开发建设情况,协调解决产业带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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