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地区行署门户网站(阿克苏政府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阿行署办〔2015〕91号
颁布日期:2015-08-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地区行署门户网站(阿克苏政府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阿行署办〔2015〕91号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单位:

阿克苏政府网是地区行署通过互联网统一对外发布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展示整体形象、扩大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联系群众、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的桥梁纽带。为进一步提升阿克苏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网站权威性、实用性、公信力和影响力,依据《阿克苏地区行署政府门户网站暨政府网站群运行管理办法(暂行)》(阿行署办〔2014〕106号)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和评分标准,以及2015年新疆地州市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指标,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对阿克苏政府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工作任务分解做了相应的调整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栏目内容梳理工作

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是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工作效能、树立行署及各组成部门执政为民良好形象的重要工作。阿克苏市、地区各有关单位应本着便民利民、规范明了的原则,按照《阿克苏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做好所涉及栏目内容的梳理工作,确保应报尽报、无差错、无遗漏。

二、明确任务,做好栏目内容报送工作。

阿克苏政府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重点是“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两大板块,涉及单位多、内容广,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

(一)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涉及信息公开栏目的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真实准确地提供相应信息和数据,并于8月25日前通过阿克苏政府网信息发布系统后台将相关内容提交阿克苏政府网相应栏目,由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对不便于通过系统后台提交的内容,应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格式)一并报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人:颉颃,电话:6318669)。

(二)网上办事栏目的内容保障:涉及网上办事栏目的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任务分解中所提及全部事项的搜集整理。其中:涉及各单位权限内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内容须严格参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登记样表》(见附件2)进行规范填写;其他办事指南、办事服务类事项以文字或图表格式填报。对填报事项要按照领域的不同,分门别类逐级命名建立文件夹,一个事项一个文档整理汇总,确保任务分解内容与指标目录名称一一对应,便于查找、对号入座。各单位报送资料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于8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格式)一并报送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联系人:李东红,电话:2124352)。

三、加强管理,确保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一)按照阿行署办〔2014〕106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指定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读网制度,确保阿克苏政府网本单位所涉及的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相关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各单位要填写《阿克苏政府网栏目内容保障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于8月25日前报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二)行署办公室将把各责任单位内容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日常工作督查,并作为对各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评价评分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将予以通报并报地区考评办。

附:1.阿克苏地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

2.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登记样表

3.阿克苏政府网栏目内容保障工作人员登记表

http://www.aksu.gov.cn/art/2015/8/18/art_11_64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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