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迎接自治区《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迎接自治区《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迎接自治区《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传〔2014〕97号
鄯善县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现将《迎接自治区〈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6月7日
迎接自治区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014年6月10日至11日,自治区执法检查组一行将来我地区检查《信访条例》执行情况,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日程安排(北京时间)
6月10日(星期二)
09:00自治区执法检查组从乌市出发
11:00地区全程陪同人员在行署大院集中乘车前往游客服务中心等候(参加人员:行署副专员玉买尔江·买买提;地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贾爱明)
11:30检查地区信访局,随机查阅领导干部接访记录、案件办理情况、台账等
13:00午餐(地点:火洲大酒店;参加人员:自治区执法检查组领导;行署副专员玉买尔江·买买提;地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贾爱明;地区信访局副局长杜军)
16:30召开座谈会,汇报吐鲁番地区执行《信访条例》工作情况(会议地点:行署1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参会人员:行署副专员玉买尔江·买买提;地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贾爱明;地区纪检委、地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行署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地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检察分院、中级法院、地区国资委、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水利局、司法局、交通局、信访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各1人)
20:00晚餐(地点:火洲大酒店;参加人员:行署副专员玉买尔江·买买提;地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贾爱明;地区信访局副局长杜军)
21:00住宿(地点:火洲大酒店)
6月11日(星期三)
09:00早餐(地点:火洲大酒店;参加人员:自治区执法检查组领导;行署副专员玉买尔江·买买提;地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贾爱明;地区信访局副局长杜军)
10:00前往鄯善县连木沁镇检查(请鄯善县全程陪同人员提前到进县城的立交桥处等候,提前安排好在连木沁镇召开座谈会的准备)
11:00召开座谈会,听取鄯善县连木沁镇执行《信访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工作档案资料
11:40前往鄯善县城
12:00召开座谈会,听取鄯善县执行《信访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工作档案资料(请鄯善县人民政府提前安排好会议室、汇报材料等相关工作)
13:00午餐
14:00午休
16:30自治区执法检查组一行返回乌市
二、自治区执法检查组领导
王丽霞(女)自治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副局长
宋敦文自治区信访局信息网络处处长(13999160069)
阳东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办副主任
司忠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处级调研员
三、地区全程陪同领导
玉买尔江·买买提行署副专员
贾爱明地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杜军地区信访局副局长
四、有关要求
(一)请地区公务接待处负责落实好自治区执法检查组在吐鲁番市期间的食宿安排。
(二)请鄯善县人民政府安排好自治区执法检查组在鄯善县执法检查期间的相关事宜。同时,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地区有关规定,按照一切从简的原则,安排好各项工作。
(三)请地区信访局做好与自治区执法检查组、鄯善县、地区公务接待处等相关单位的对接协调工作,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请吐鲁番电视台安排1名记者随行报道,6月10日上午10:40前在行署1号办公楼前等候。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