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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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4〕5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吐鲁番地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吐鲁番地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4年,全地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以增强法治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三个版本”、建设“五个吐鲁番”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制度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听取推进依法行政汇报不少于2次,解决推进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不少于2个。
(二)提升法治素质。认真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领导班子组织学法、听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执政能力。抽取行政执法机关不少于30%的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的综合法律知识网上测试,提高政府和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发挥考核作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工作重点的通知》(新政法字〔2014〕4号)要求,切实做好地区、县(市)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针对2013年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提高,确保整改到位,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抓手作用。
二、全面推进政府职级转变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做好吐鲁番地区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并将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公示行政审批实施主体、依据、条件、内容、程序、时限和结果。落实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依法规范、清理行政审批收费。
(二)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紧紧围绕“规范、廉洁、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纳入行署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建设方案,启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科学确定功能区划、进驻单位和运作模式,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
(三)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务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有关部门要监督和规范医院、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利的服务。
三、显著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可行性、必要性和规范性的监管,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全地区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和废止一批不符合改革精神、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性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推进各行政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建设,重点解决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价格调整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行为中存在的随意决策、违法决策等问题。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凡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不得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计划于2014年8月-9月对全地区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2014年年12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
(二)加强监督问责。对群众举报投诉、媒体反映、有关机关转(交)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及时依法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对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违法收费或者搭车收费等问题,要及时核查,坚决纠正。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定期集中评查和不定期评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对有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切实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不合法、适用依据不准、告知不全、执法案卷不规范问题,进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宣传,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引导群众自愿选择复议方式解决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案件调解、和解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加强对县(市)和地直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吐鲁番地区行政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吐地行办[2012]270号)、《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行政调解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吐地行办[2012]271号)和吐鲁番地区行署法制办公室《关于构建“三级行政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吐地行法[2013]23号),继续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适时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情况调研检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充分发挥仲裁机构作用。为民商事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便利,减轻法院民事诉讼的压力,减少合同当事人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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