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开展吐鲁番地区政府系统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吐地行办〔2010〕217号
颁布日期:2010-1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开展吐鲁番地区政府系统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0〕2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建立的履行职能、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网上办事的重要平台,是非常重要的政府信息应用系统。因此,加强政府网站的应用安全保护十分必要和迫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全区政府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10〕195号)和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吐鲁番地区政府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吐地行办〔2010〕175号)等文件要求,必须加快我地区政府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重点是县(市)政府网站和行署各部门主办的政府网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主要基于外网(互联网)建设的非涉密信息系统,依据国家发布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规范进行定级,按相应安全等级的安全保护要求进行安全保护体系建设,以确保信息系统应用安全的相关工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对政府信息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各县(市)、行署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对政府网站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2011年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职责,认真制订建设方案,落实工作保障,抓好督促检查,按计划按要求推进政府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二、确定等级,抓好实施

各县(市)、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可登录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查询)的规范要求,认真对照,自行确定本单位网站的安全保护等级。

依据《关于对吐鲁番地区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复函》(见吐地行办〔2010〕175号文件附件)的要求,县(市)政府网站安全等级不能定一级,可参照地区行署网站定为二级。

行署各部门自主管理、主办(网站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在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政府网站,可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定级,也可参照地区行署网站定为二级,但报经公安机关审核时,以公安机关确定的等级为准。

租用、托管在电信公司或其他公司的县(市)、行署各部门政府网站也要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信息安全等级的定级工作。安全等级确定后,要抄报托管网站的供应商和公司,要求其按照确定的安全等级要求对网站进行完善和安全等级保护。

统一搭建在地区行署政府网站群平台上的行署各部门网站(子网站)的安全等级定级工作由行署办公室统一安排,将地区行署政府网站群

作为相对集中的一个系统来进行定级,并完成备案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行署各部门做为各网站(子网站)的运营使用单位之一,担负各自网站的安全责任。

所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要报吐鲁番地区公安局网监部门,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定级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业务要求和规范可咨询吐鲁番地区公安局网监部门。

在网站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可登录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查询),结合网站现有安全保护体系的实际情况,与有关安全等级保护专业机构合作制定相应网站安全等级保护系统建设或改进方案,并根据政府电子政务项目投资建设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按方案按计划完成建设工作。

网站定级情况要报备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等级保护实施方案要报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做好保障,加强督促

要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开展所需的环境、条件等保障工作。工作中所需经费,依据自治区政府新政办函〔2010〕195号文件中有关要求,县(市)政府网站经费由县(市)本级财政解决,行署部门网站经费由各部门解决。

吐鲁番地区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地区政府网站等级保护工作。根据自治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的要求,从2010年12月开始,各县(市)、行署各部门政府网站每月底将本网站开展安全等级保护进展情况上报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并同时督促所属系统的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也将行署本级政府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进展情况汇同县(市)情况一并上报自治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行署各部门政府网站(含网站群)须在2010年底完成自行定级工作。

(二)各县(市)、行署各部门政府网站在定级完成后,须在2011年2月1日前完成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备案工作。备案所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和《信息系统定级报告》可登录吐鲁番地区电子政务群(群号:110999200)群共享里下载。

(三)各县(市)、行署各部门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方案须在2011年3月1日前制定完成并上报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四)各县(市)、行署各部门政府网站须在201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届时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我地区政府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检查一次,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成宝联系电话:8522885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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