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乌政办〔2012〕3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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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2〕36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今年9月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在我市举行,为有效降低全市病媒生物密度,将媒介生物性传染病发生的危险性降至最低,保证博览会期间国内外游客、嘉宾和广大市民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主要病媒生物密度应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其中各区域室内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合格率应达到100%。博览会相关宾馆饭店的客房、餐厅和厨房操作间不得检出鼠、蝇和蟑螂。全市各重点行业单位和所有区域的主要病媒生物密度应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二、主要任务
建立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网络;组建病媒生物防制队伍;组织各级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对博览会举办场馆、参会人员入住宾馆、饭店及周边环境病媒生物种类与密度状况进行监测,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和防制效果评估;加强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全市统一除四害行动。重点加强博览会场馆、参会人员入住宾馆饭店及周边环境、旅游景区(点)的除害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成立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爱华副市长
副组长:李浩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王刚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强市爱卫办主任
成员:孙宝瑞天山区副区长
易善华沙依巴克区副区长
周永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周念水磨沟区副区长
丁彤卒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邓永明米东区副区长
王永强达坂城区副区长
李虹乌鲁木齐县副县长
丁雪峰市建委副主任
海拉提?吾修尔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副主任(副局长)
杨静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英市水务局副局长
昝少平市林业局副局长
闫峻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党总支书记
芮宝玲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文江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各部门病媒生物防制责任的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强兼任,具体负责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病媒生物防制行动,制定本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组建本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队伍,设立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对本辖区内所有三、四星级酒店及其他博览会签约酒店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及防制措施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本区域病媒生物密度调查和全民性的除害活动。
(二)市爱卫办负责全市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组建市级病媒生物防制队伍;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全市五星级酒店及周边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及防制措施的督导检查;组织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行动。
(三)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和相关宾馆、饭店负责落实本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时清理各种杂物、垃圾、积水等病媒生物孳生地,负责各种除四害基础设施的设置和安装,保证本区域内病媒生物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四)市卫生局要加强与各区(县)政府的协作,加强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餐饮业、公共场所及博览会相关宾馆饭店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对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及不配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及防制工作的三、四星级酒店进行处罚,限期整改。
(五)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经费,并监督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
(六)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公共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运送车、公共厕所)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七)市建委负责建筑工地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八)市水务局负责市区内各类水体、市政排水设施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九)市林业局负责局属单位各类绿地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同时做好各区(县)绿地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全市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负责本区域及职责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主要分四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12年7月16日—7月31日)。
制定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组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队伍;开展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开展病媒生物密度调查,对会展中心、相关宾馆、饭店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措施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投药前的环境清理和整顿、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清除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2年8月1日—8月10日)。
全市集中开展大规模统一灭鼠、灭蟑、灭蝇和灭蚊活动。以及公共绿化带等开展环境整治和投药工作。会展中心和相关宾馆饭店要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力度,鼓励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的形式,聘请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消杀技术服务,确保病媒生物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三)第三阶段(2012年8月11日—8月31日)
由市爱卫办组织对第二阶段开展的除四害活动进行考核和评价,会展中心和相关宾馆饭店作为必查单位,全市其他单位、部门和行业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反馈,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要提请有关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前期发现问题的场所和部位进行重点控制、查漏补缺。对会展中心及相关宾馆饭店开展经常性巡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定期的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落实措施,设立专项经费,确保博览会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所必须的经费。组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业技术队伍。在人力、物力和经费上予以积极支持和充分保障。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区(县)、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互相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防制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提高做好防病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爱国卫生工作中,切实做好博览会各项活动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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