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保政办发〔2011〕313号
颁布日期:2011-1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保山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一)主要成绩

201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382个,比2005年减少14个;病床总数6785张,比2005年增加2139张,千人口病床2.69张,比2005年增加0.77张。有卫生从业人员677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805人,比2005年分别增加925人和558人,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2.30人,比2005年增加0.29人。卫生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119个,实际开放病床5557张,比2005年增加1616张;从业人员5155人,比2005年增加5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22人,比2005年增加513人。其中,设有乡(镇)卫生院80个(中心卫生院30个,一般卫生院50个),实际开放病床2389张,从业人员165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93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实际开放病床72张,人员1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8人。2010年全市有村卫生室902个,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993人,其中乡村医生2800人,卫生员116人,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131人,注册护士11人。全市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卫生队伍已具一定规模。全市366个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2010年,门诊、急诊就诊人数1061.42万人次,出院221724人次,住院病人手术39001人次,病床使用率为85.6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2天,住院分娩率为95.5%,婴儿死亡率为13.34‰,孕产妇死亡率为42.12/10万,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62.3/10万,比2005年降低222.31个10万分点。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70岁。“十一五”期间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4亿元、设备装备资金1.11亿元和人才培养经费0.25亿元,极大的改善了就医环境和条件,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

1.农村卫生得到大力加强

“十一五”期间,各级安排我市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93个,批准投资30407.66万元,批准建设规模213760.07平方米,实际完成建设规模166626.61平方米,完成投资23925.98万元。5年来共投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补助资金6261.23万元。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统一配送。2007年,实现了新农合制度覆盖全市的目标。2010年,全市共有2138796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为96.02%。新农合人均筹资由2005年的30元增加到140元,筹资总额由2005年582.42万元增加到29943.14万元。实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市、县共派出253名高年资医师支援贫困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实施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项目,经省卫生厅统一招聘,已有5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各级投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装备资金567.2万元。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传染病监测报告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实施疟疾防治项目,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得到进一步巩固。甲型H1N1疫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无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鼠疫连续17年、霍乱连续11年未出现疫情。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由5种扩大到14种,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保持无脊灰状态,连续20年未出现疫情。白喉连续30年无病例报告。精神卫生工作得到加强,管理重症精神病人2462人,精神病人住院费用按新农合乡(镇)卫生院标准给予报销。卫生应急工作得到加强,制定完善了各项防病救灾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各种防病救灾和应急工作。

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国际、国内艾滋病防治项目有效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临床治疗、综合干预工作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患者关怀救助措施全面落实,艾滋病疫情在高危人群中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爱国卫生工作取得良好成绩。保山城获得和巩固了省级“甲级卫生城市”,腾冲县和昌宁县巩固了省级“甲级卫生县城”,施甸县、龙陵县获得和巩固了省级“乙级卫生县城”,隆阳区辛街乡被评为省级“卫生乡镇”,水寨乡海棠村被评为省级“卫生村”。2010年底农村改水受益率为7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1.53%。

3.妇女儿童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

认真组织实施降消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投入资金3405.46万元,救助农村孕产妇79500多人次。隆阳区开展了重大公共卫生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累计完成28500名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任务。2010年,住院分娩率比2005年提高28.5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比2005年降低7.3个千分点,孕产妇死亡率比2005年降低29.07个10万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6.48‰,比2005年降低了7.57个10万分点。

4.医政科教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是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成绩突出。开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市人民医院管理年活动获得“2005—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总督查评分全省第五名、州市级医院第一名的成绩。出台了《保山市处置扰乱医疗机构医疗秩序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方案》、《保山市司法局保山市卫生局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行政处理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执业资格准入管理,规范审批民营医疗机构,严格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管理。实施《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诊疗操作规程》。二是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及各种残疾救助项目。三是全市自愿无偿献血率达100%,无血液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医学教育稳步发展。加强基础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远程医学教育和农村卫生人员教育等工作并取得成效,医学教育稳步发展。开展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实施医学教育项目。认真组织全国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累计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1148人。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的创新工作。2006—2009年,全市卫生系统获市级科技进步奖2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5项。

5.城市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完成了市人民医院业务楼改扩建项目、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新建项目,共建成业务用房88136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9265万元。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1个,批准建设规模11911平方米,投资1610万元,已完成9643平方米,完成投资1266万元。市精神病医院拆除重建项目已列入国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规划,拟建规模15000平方米,投资概算3750万元。二是投入设备装备资金约4305万元。市人民医院装备了核磁共振、64层CT,市中医医院装备了彩超、CT,市妇幼保健院装配了彩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装配了开展业务所必须的医疗器械。

6.中医药事业有了新发展

以“名医、名院、名科,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为内容的“三名三进”工程有效推进。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中药房标准化及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发挥,中医机构综合服务功能有所提高。市中医医院肛肠科被列为全国在建重点专科,肛肠科和骨伤科被列为省级重点专科,腾冲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和昌宁县中医医院骨伤科为省级在建重点专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开设了中医科,其中隆阳区人民医院为全省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均能开展中医药服务。启动并实施《保山市名中医评选办法》,已评选出市级名中医4人。

7.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加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审批不断规范,累计完成审批37822起。现场监测检测设备逐步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工作。

8.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市、县(区)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出台了《保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保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医改五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尽合理。2010年全市总人口为252.7万人,千人口病床2.69张、医生(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06人、注册护士0.71人,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21张、0.31人、0.36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滞后。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2389张,占病床总数的35.21%,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493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5.72%。乡(镇)卫生院拥有的卫生资源与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极不适应。二是农村卫生工作基础依然薄弱,人才缺乏,服务水平较低。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尚未完成,全市902个村卫生室中有367个需要进行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尽管经过多年投资建设,但投资少、标准低、设施不完善、功能不配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卫生院职工周转房一直未得到解决。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由于投入较少,基础设施条件仍然较差。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4281人,在职在编人员3805人,空编476人,内部合同用工1220人,占实有人员的24.28%。乡(镇)卫生院拥有卫生技术高职10人,占高职总数367人的2.72%,中职267人,占中职总数1573人的16.97%。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缺员缺编严重,尤其缺乏高职称高学历人才,缺乏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人才素质整体较低。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差、待遇低,队伍难以巩固和提高,公共卫生工作落实难度大。三是疾病预防控制形势依然严峻。疟疾、结核等发病率仍处于全省较高水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等防治任务繁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人员、设备、检测能力等条件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健康教育网络不健全,群众健康防病意识较差。四是投入不足。长期以来,财政对卫生投入不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累计欠债3.75亿元,科学合理的财政补偿机制尚未形成。五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艰巨。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推动卫生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创新发展思路,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全面兼顾。坚持以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现医学模式的根本转变。坚持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协调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差距。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重预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发展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公益性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无病有所防、有病有所医、就医有所保,全面提高人民健康保障水平。

2.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3.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协调发展。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兼顾供方和需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中西医、医药卫生协调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事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整体,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主要目标: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2009—2011年5项重点工作改革成果。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健全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看好病”问题;发展中医药事业,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构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技术平台,发挥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弘扬中医药文化,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卫生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夯实卫生发展基础,推进卫生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紧紧抓住桥头堡建设的重大机遇,争取卫生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2015年实现的主要指标

1.主要健康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1岁。

婴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5/10万以下。

2.主要疾病控制指标

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20/10万以内。

疟疾发病率:实现《保山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0—2020)》。疟疾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治愈率90%以上。

结核病:以县(区)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维持在100%;新涂阳患者发现率和治愈率分别维持在70%和85%以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50%,治愈率达60%以上。

疫苗针对疾病控制指标:所有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在90%以上;以县为单位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75%以上;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力争在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乙肝人群发病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进一步下降,10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

慢性病:成人每年血压测量率及35岁以上成人每年糖尿病检测率达到60%。

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率达到80%,儿童、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降低到1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效管理治病率达到80%。

3.医疗资源发展指标

总床位数8140张,千人口病床3.1张。

各类卫生人员925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866人,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人。

千人口执业(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6人,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5名以上执业医师,大部分人员拥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千人口注册护士1.6人。

争取每年有3%左右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4.孕产妇管理指标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围产期保健覆盖率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

5.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指标

新农合参合率96%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根据国家政策适时提高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逐步提高补偿比例,到2015年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以上。

6.卫生投入指标

2012—2015年医改投入不低于前3年。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幅度。2015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达6%以上,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高到30%,个人控制在30%以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逐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重点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教育素养促进工作和控烟工作。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以县级急救中心为重点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监管能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采供血服务网络,提高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发展巩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职责,引导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继续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优化资源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

(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卫生应急等重点任务和能力建设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加强重大疾病管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建立并完善“一支队伍、一套机制和五个系统”,即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卫生应急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的组织管理、指挥决策、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调运、科技支撑5个系统。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健全卫生应急队伍及其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紧急医疗救援网络;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系统;积极争取卫生应急综合示范点建设。

(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医院法人治理机构,总结试点经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规划管理,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和布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多元化办医进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健全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监管,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证医疗安全,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五)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发展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参合率在96%以上,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金额,提高新农合的筹资和保障水平,强化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缩小城乡、地区间保障水平差距,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间的衔接。继续完善全市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加大现场减免执行力度,进一步总结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付费制改革,切实降低患者负担。

(六)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行以人员编制、财政补偿、绩效考核为重点的卫生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强化监督,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评价,规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七)着力推进边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围绕保山桥头堡建设的战略定位,积极推进边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国门医院、口岸医院建设。构筑保山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继续加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建立与周边国家疾病信息沟通、防治技术交流的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立保山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中医药研发基地、妇女儿童临床培训基地,提高中医药研发能力和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水平。构建云南面向西南开放的医疗合作与人员交流前沿平台,以优质医疗资源为统领,全面提升对外合作交流水平,充分发挥边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辐射作用。

(八)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以城乡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加强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宣传与教育。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提升中医药饮片质量的监管,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使用和开发。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展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名牌。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人才建设。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中医药优势,加强中医药研发工作。加强与东南亚等国家与周边地区间的交流合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与文化发展。

(九)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有效的综合协调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应急反应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和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挥卫生监督在公共卫生监管中的职能作用,提升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和技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卫生行政许可等工作。加大对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的防治力度。加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行动。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医技人员执业监管。

(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保山市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和《保山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合理规划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完善配套政策,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进一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大力加强县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全科医生,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继续实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通过省内培养、省外培训、内引外联等途径,推动全市卫生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市辅县(区)、县(区)支乡、乡促村的人才培养模式。

(十一)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优化卫生事业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法治教育,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不断提升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有效提升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医院综合考评办法,强化行风监督考核,深化医德医风考评及医德医风档案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增进医患沟通互信。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进一步扩大医疗服务信息、公共卫生监测、药品招标采购、新农合等公示制度,加强重大基建项目、设备采购等招投标行为的监督,加强新农合等专项资金监管,营造和谐健康的卫生发展环境。

四、重大项目

(一)基本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39项,建设总规模490185平方米,投资估算15145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各级财政补助109920万元,自筹及其他资金来源41531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启动实施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6个,规划建设规模11800平方米,投资估算2550万元。

(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抓好市精神病院拆除重建项目,建设规模18000平方米,投资估算4750万元,建设住院楼、医技楼、门诊楼、后勤服务楼。

(3)疾控体系建设

启动实施疾控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3个,规划建设规模7550平方米,投资估算1650万元。

(4)市中心血站建设

新建献血中心及检验楼一幢,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改造原业务用房1950平方米,投资估算650万元。

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实施已纳入规划范围内的村卫生室建设项目393个,建设规模38460平方米,投资估算4485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实施部分未达标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22个,建设规模42000平方米,投资估算8400万元;三是规划实施县级综合医院业务楼建设项目5个,建设总规模178500平方米,投资估算47376万元。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积极争取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36个,建设规模40925平方米,投资估算10290万元。

(3)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实施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4个,建设规模33000平方米,投资估算9800万元。

(4)东片区三级综合医院建设

依托市人民医院的人才优势和桥头堡建设发展机遇,通过争取项目支持和社会融资等形式筹集资金,在东片区新建1所三级综合医院,一期规划设置病床1000张,建设业务用房90000平方米,投资估算5.35亿元。

(5)城北片区二级民营综合医院建设

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在城北片区引进1所二级民营综合医院,设置病床200张,建设业务用房16000平方米,投资估算6000万元。

3.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1)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

争取实施省市级全科医生临床培训,每年培训670人次,建设规模4000平方米,投资估算850万元。

(2)住院医师/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争取实施省市级住院医师/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每年培训750人次,建设规模6000平方米,投资估算1150万元。

(二)设备装备

“十二五”期间计划投入设备28170万元,装配市、县(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机构诊断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防控能力。其中,申请各级财政补助20350万元。

1.县(区)级综合医院设备装备

结合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参照国家制定的县医院医疗设备主要装备品目,配备与医技人员技术水平、业务开展项目及工作相适应的设备,争取国家支持、地方政府配套、医院自筹等多渠道筹资方式,争取上级财政为每所县(区)医院配置不低200万元的符合相关医疗技术准入要求的设备。总投资6700万元。

2.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

根据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要求,参照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目录,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争取上级财政为3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各安排设备购置补助资金50万元,50个一般卫生院各安排设备购置补助资金20万元,结合卫生院自筹资金,装配能够满足基本功能需要,与医技人员技术水平、业务开展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的必要设备。总投资3420万元。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装备

参照国家卫生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配置必要的基本设备,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相应增加康复理疗、儿童保健、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必需的设备。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中医基本诊疗设备。总投资540万元。

4.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设备装备

参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实验室主要装备品目,按照填平补齐、查缺补漏的原则,从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实际出发,根据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装备品目,争取各级政府给予资金支持,认真组织实施,提升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总投资2450万元。

5.卫生应急体系设备装备

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重点是加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等县级医院急救体系设备能力建设,包括“120”调度系统、救护车、急救设备等。争取为每个县级急救站配置5辆救护车、建设“120”调度系统、配置必需的急救设备,总投资1230万元。

6.妇幼保健机构设备装备

认真贯彻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装备标准,争取各级政府给予资金支持,提升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水平。总投资640万元。

7.中医诊疗设备装备

一是选择中医基础好,中医文化历史悠久的村卫生室300个,配备基本的中医诊疗设备。二是选择有中医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三是为市、县中医医院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总投资790万元。

8.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设备装备

装配市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精神病医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备7900万元,数量126件(台/套),提高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9.综合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结合现有的卫生信息系统,打造一个综合信息系统,集新农合报销(新农合一卡通)、卫生应急指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医院管理(重点是电子病历)、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等为一体的综合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投资估算4500万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计划引进和培养各级各类卫生人才2085名,预计人才培养经费4120万元,积极争取政府加大人才培养经费支持力度,保障人才培养计划落到实处。资金来源,申请各级补助2800万元。

1.以全科医学知识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培养

通过在岗培训和委托培养模式,充分利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市、县医疗机构的优势资源,通过集中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提高业务素质,以全科医学知识为重点,培训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70名。需要投入资金730万元。

2.高学历人才引进培养

利用高学历人才向二线城市择业的机遇,采取自身引进、单位培养等方式,分学科、分级别、分专业、分年度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学习条件方面制定优惠条件,计划引进和培养55名硕士及以上高学历人才,需要投入资金470万元。

3.学科带头人培养

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和条件,采取省市合作、单位培养为主的方法,依托省级医疗机构,培养市级学科带头人15—30名,依托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医疗机构,采取医学培训、医疗援助等手段,培养县级业务带头人60—80名。需要投入资金470万元。

4.骨干医师培训项目

采取在岗培训和到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的模式,培训各级各类骨干医师500名,投入资金600万元。

5.住院医师/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计划,认真落实、组织好全市住院医师/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培训住院医师300名,需要资金200万元。培训在岗专科医生450名,含万名医师支援乡(镇)卫生院及城市医院支持贫困县医院派出医师,投资165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争取创造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对“十二五”期间各项卫生事业发展的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

(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

明确政府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举办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使其正常运行。支持卫生室建设,提高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补助水平。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区等专科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规范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院,大力发展民营医院。

(三)建立统一协调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管理。强化区域卫生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省级制定并颁布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认真贯彻落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各级医院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四)建设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核算,全额预算管理,完善绩效工资考核机制。按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准入条件,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界定的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职责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五)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

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服务。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农村和城市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稳步推进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积极实施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加大医学科研投入,争取实施各类医学科研项目,大力开展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推广,重视中医药适宜技术普及。

(六)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实施电子病历为抓手,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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