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印发《中共湖州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10-02-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印发《中共湖州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委发〔2010〕22号

各县(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同意,现将《中共湖州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

2010年2月11日

中共湖州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转型提升、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好中求快”总要求,以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打造服务、惠民、科学、活力、责任党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破解难点、争创亮点,扎实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转型升级加速年、城乡建设提升年、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着力推进理论武装和思想解放

1.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实际、实践、实干、实效要求,继续抓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围绕抓转型、促增长、增后劲,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深入开展“千乡万村送服务”集中行动,深化“双服务”和“双百双千”大实践专项行动。及时总结运用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2.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重大问题,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实践,进一步凝聚科学发展共识。加强理论宣讲队伍建设,依托“南太湖人文大讲堂”、“南太湖高层论坛”等载体,开展面向社会的理论普及和宣传教育。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当代湖州精神,扎实开展以“我学习、我牢记、我践行”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第四届“感动湖州”年度人物、第三届“文明五心”好公民评选。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开展“三传递三接力”和“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发挥各类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加强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宣传和典型宣传。

4.开展学习型党组织争创活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六个为什么”为主要内容,组织县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读经典、用经典,加强学习考核与结果运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学习。制订实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规划,在企业、社区、行政村等延伸建立基层党校教学点,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带动学习型机关、企业和社区建设。重视抓好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建好用好干部读书网、现代远程教育等平台,全面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轮训工作。

5.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题,集中推出“抓转型、促增长”系列宣传报道,办好“一周一心愿”、“百姓热线”等民生类宣传专栏,营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舆论氛围。加强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建设、应用与管理,抓好新闻发言人、网络宣传和评论队伍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能力。

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着力激发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活力

6.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推行市级机关和乡镇重大事项决策“三项目录”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广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法”,制定出台《推行村级重大村务、党务、财务“三重两轮票决制”的意见》,拓宽党员参与管理党内及社会事务途径。开展乡镇、村重大事项决策绩效审计试点,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7.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探索实行组织提名、党代会代表联合提名和党员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加大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力度。抓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直选比例。

8.全面推行党代表任期制。制定并实施党代表提案、联系党员群众、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等“十项制度”,全面推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拓展党代表发挥作用渠道。加强党代表动态管理服务,做好代表提(议)案的收集、交办、反馈和调研视察等工作,为党代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9.不断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阳光党务”行动,健全党务定期通报、新闻发言人等载体,打造灵活、便捷、高效的党务公开平台。建设网上“党员之家”,促进党组织与党员网上互动交流。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互通和监督渠道。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内容征询、意见限时办结、绩效评估等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公信力。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10.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运用集中考核成果,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深化干部任用提名探索,组织全委会成员“海推”县局级正职初始人选。积极推行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表决“五差额”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推出一批副局级预备人选岗位实施分类有限公选,开展市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全面实施干部考核评价“一意见三办法”,探索建立市级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试行完成重大任务、推进重大项目、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三重”专项考察制度。

11.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能力。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深化“创业创新好班子”争创活动,力争再有15%的县局级领导班子成为“两创”好班子。扎实推进“62553”培训工程,深化办学体制、运行机制、教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干部自主选学试点,加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重点办好20期左右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党政干部3000名左右。

12.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123”复合培养工程,在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中选调100名左右进党校培训;选调200名左右上挂、外派和下派区、乡镇及重点工程驻点挂职;市、县区联动组织300名左右到基层调研破难。深化后备干部工作年报制,完善年轻干部工作定期督查制。

13.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一记二评三访谈”办法,探索重大决策责任审核、选人用人责任审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实施办法,在县区和市直单位全面推行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实行干部选任记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宏观管理,完善公务员交流任职、考核奖惩办法。

四、统筹人才资源开发,着力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

14.大力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统筹推进“南太湖特聘专家计划”、“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组织赴海内外开展招才引智、海外高层次人才湖州行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采取人才兼职、合作研究、技术入股、技术咨询等途径,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力争全年引进海外创业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20个左右。

15.加大企业人才培养力度。启动实施重点特色产业创新团队“365”培养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在六大重点特色产业领域培养50个左右有竞争力的优秀创新团队,2010年评定15个左右。完善“5155”产业英才工程,新选拔培养10名左右“产业英才”。深入实施“百千万”企业人才培养工程,培育30名优秀科技型企业家,300名骨干研发人才,4000名高技能人才。创新企业家培训模式,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各10000人次。

16.统筹推进各类人才开发。完善新农村人才支撑平台,深化市校人才合作,继续开展浙大高层次人才支持新农村建设挂职活动。发挥“十佳大学生村官”及村官创业示范基地的典型引导作用,加大对选聘到农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的培养使用和创业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评价管理激励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7.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认真编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和“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制考核。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人才工作网络,建立人才工作联络员、联系点制度。探索开展南太湖人才发展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建立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完善科技创新平台、政策支持平台和服务保障平台。

五、构建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着力促进基层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

18.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行“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模式,建立一批区域型基层党组织。加大在农民合作社、产业链建立党组织力度,推广“党支部+合作社+人才”模式,建立一批产业型基层党组织。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外来居民相对集中、地点相对固定、条件具备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实行流动党员“双联系、双登记”,建立一批流动型基层党组织。拓展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以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统建等方式,建立一批融入型党组织。在行业规模较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符合组建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中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建立一批功能型党组织。

19.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探索从市级机关选派副局级干部和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选拔优秀基层干部到机关部门工作。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扩大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试点,遴选培养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深化“党员人才工程”建设,筛选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农村党员实训基地,建立一批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实训基地,选派一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20.增强基层组织凝聚服务功能。加强“双带双创”示范群培育,推进党员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建成30个以上示范性党员创业服务中心、300个左右农村党员创业示范中心户、帮扶5000户左右党员群众创业。总结推广“区域共建理事会”经验,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全体党员为主体、区域内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提高基层党组织区域协调能力。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先锋工程”,扎实开展“温馨和谐社区”、“转型升级促发展”、“诚信服务先锋”等创建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21.强化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政策措施,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由财政统筹办法,健全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探索完善社会化选聘和管理办法,壮大基层党务工作力量。推广经济薄弱村组团式异地脱贫经验,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开展党员“爱心行动”,普遍建立党员关爱资金,深化“双千万结对帮扶”工程,落实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机制。

六、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着力转变作风、优化服务

22.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突出“治懒问责、治庸问效”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以“百个部门比服务”为抓手,推动各级机关部门服务企业、基层和群众,提高执行力。以“千个项目问责效”为抓手,排出1000个工业技改、招商引资、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等项目,建立干部联系服务制度。以“万名群众评机关”为抓手,抓好机关日常效能评议、专项行动评议和年末集中评议,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3.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讲党性修养、扬新风正气、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优良作风。落实精文简会等规定,大力整治文风会风,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接待、公务消费、公务用车等行为。深化“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活动,推进效能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24.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举报投诉、受理核实和查处纠正机制。

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2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化反腐倡廉“六个一”专题教育活动,采取分层分类分岗办法,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开展第二批市级廉政文化“6+1”示范点创建,建立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扩大廉政文化“进建设工程”范围,推进廉政文化“进市场”。认真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档案库,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26.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十项配套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大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力度。制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强化派驻(出)机构监督职能。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探索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27.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规范工作,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实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彻底清理“小金库”。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动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管理。

28.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推进责任制量化考核。认真落实中央四个反腐倡廉法规文件,按照《湖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年—2012年制度建设工作计划》,针对人财物管理使用以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物资采购、资源开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一批制度和配套措施,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29.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影响机关效能、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增强查办案件合力。完善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坚持和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完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30.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三位一体工作布局,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乡镇机关权力运行,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以“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培育一批示范点。推进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在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运行办法,提高监督效果。加强国有企业、学校、公用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和便民服务网络。

八、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党要管党水平

31.落实党建工作领导责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坚持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完善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和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推动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分解、项目推进机制和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32.统筹做好统战、群团和老干部工作。发挥统一战线独特优势,深入开展“金点子”活动,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和各界代表人士工作,做好民族宗教、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深入推进党带群团、一体共建,支持群团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扎实做好维权帮扶工作。重视发挥老干部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33.推进党群部门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五个党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进一步深化对党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加强党群部门自身建设,积极挖掘和培育组工文化、廉政文化、宣传文化、统战文化、机关文化等党建工作特色文化。加强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有序推进党群部门干部交流,提高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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