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3〕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绍兴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绍兴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2年全市共接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162起,较上年增加17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44万元,是上年的6.27倍,未造成人员伤亡。2012年地质灾害发生具有以下特点:
(一)灾害发生较为集中。2012年3月份春汛降雨,6月17日至18日梅汛暴雨,8月8日至10日“海葵”台风强降雨,三个时段共接报险情、灾情116起,占总数的71.6%。
(二)灾发区域分布不均。从行政区域分布看,诸暨市107起,嵊州市23起,绍兴县16起,上虞市7起,越城区9起。诸暨市是2012年重灾区,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107起,占全市的66%。
(三)个别区域增幅较大。以往灾害较少的区域出现了相对严重的灾情。如绍兴县2012年共接报险情、灾情16起,比2011年增加14起,增幅达700%。
(四)小型灾害危害较大。在162处地质灾害中,小型规模160处、中型规模2处,但由于我市人口密度大,农村山区小型地质灾害呈现多发态势,其潜在的危害性不可忽视。
二、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4—6月的梅汛期和非汛期,应重点防范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3日以上大雨、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的台汛期,应重点防范台风降雨时段以及降雨停止后48小时的时段。应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包括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类型。
(二)重点防治区域和对象。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内的村庄、农家乐、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道路沿线、山区旅游景点、水利设施、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中等以上的建设项目和废弃矿山等。
截至2013年2月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14处,按动态分类管理的原则,其中A类(重点防治点)15处(详见附件),B类(较重要防治点)和C类(一般防治点)共399处。按地域分布,诸暨市187处、上虞市45处、嵊州市53处、新昌县59处、绍兴县50处、越城区19处、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处。
三、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各地要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2〕89号)要求,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完善“地方负责、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及时公布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研判防灾形势,明确防治重点,编发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各级防汛指挥部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筹安排。农办、国土、交通运输、建设、建管、水利、旅游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合力防灾。一是汛前认真组织防灾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汛中密切关注雨水情况,加强巡查和应急值守,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上情下达和灾情速报。三是汛后及时组织开展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的复查确认,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防灾责任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强化应急体系与应急能力建设。国土、建设、建管、水利、交通运输、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组建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国土部门要充实完善应急小分队与应急专家组,开展应急调查与监测,为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与应急处置信息平台建设,建成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和通讯装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灾害预防预警、队伍装备、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应急调度与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五级应急预案体系,及时修订应急操作手册、应急响应方案和应急值守工作守则,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实战能力。要着重加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手册》的编制与落实,强化基层组织的地质灾害防灾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与群测群防建设。一是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和机制,开展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各地要基本建成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充分利用短信发布平台、防汛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防灾组织、群测群防队伍以及受威胁群众。二是加强监测工作。继续做好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滑坡省级专业监测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示范点建设。三是加强群测群防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引导、鼓励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社区)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为基层群测群防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补贴,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开展防灾技能培训。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深化基层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建设。
(五)推进地质灾害调查与动态管理。一是推进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今年在完成越城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项目的基础上,再启动1—2个县(市)的调查评价工作。深化调查成果的应用,结合调查评价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灾害预警、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研究。二是完善地质灾害点动态管理制度。将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应用、绍兴市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和地质灾害定期排查制度有效结合,完善动态管理。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要组织力量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六)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排险。各地要制订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排险计划,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点,在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各个阶段要加强监管,提高规范化程度。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进行应急排险处置,消除险情。对治理难度大、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农村宅基地整理等工作,稳妥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搬迁避让。
(七)做好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各地要在规划阶段强化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村庄建设规划,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建设用地项目确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选址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降低工程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建设、国土、建管等部门要做好新农村建设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农办、交通运输、建设、建管、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与服务,水利、旅游等部门要落实水利工程、旅游景区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八)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各地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识灾、报灾、避灾、减灾、救灾等基本知识。要加强对基层的宣传教育,深入居民点、学校、厂矿,开展“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等活动,营造全民防灾的氛围,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
附件
绍兴市A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1.诸暨市安华镇景佳坞村景佳坞泥石流隐患点
2.诸暨市赵家镇东溪村皂溪泥石流隐患点
3.诸暨市赵家镇榧王村西坑泥石流隐患点
4.诸暨市次坞镇吕家村西湖口吕云达等屋后滑坡隐患点
5.诸暨市马剑镇狮源村近家山泥石流隐患点
6.诸暨市同山镇西源村外江山泥石流隐患点
7.诸暨市同山镇南源村邵家山泥石流隐患点
8.嵊州市甘霖镇大小坑村罗家山滑坡隐患点
9.嵊州市黄泽镇白泥塘村上新屋滑坡隐患点
10.嵊州市长乐镇南山湖村寨岭头山洪泥石流隐患点
11.新昌县梅渚镇宋家村天打岗滑坡隐患点
12.新昌县儒岙镇硠下村硠下滑坡隐患点
13.新昌县澄潭镇燕窠村东林滑坡隐患点
14.新昌县七星街道合新村栗园山滑坡隐患点
15.新昌县新林乡银星村银星滑坡隐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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