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绍兴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及2012年初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共接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145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66.5万元,较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分别为2.72倍、5.96倍。
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剧增与我市遭遇严重的梅汛袭击密切相关,并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灾害短时集中发生。从统计数据来看,6月中下旬梅汛期是灾害高发期,共发生灾、险情142起,占总数的98%。二是灾发区域有不均衡性。诸暨市是2011年的重灾区,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107起,占全市的74%。三是以往灾害较少的区域也出现了较严重的灾情。如越城区鉴湖镇一带,多年很少发生地质灾害,2011年梅汛期灾险情达到6起。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准备充分,面对短时集中发生的灾害积极应对、防范得当,使灾害数量与直接经济损失较上年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人员零伤亡,达到了预期的防灾目标。
2012年1月至3月上旬,我市遭遇了罕见的连阴雨天气,全市累计发生灾险情14起,比往年同期大幅上升,其中诸暨市9起、嵊州市3起、越城区2起。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防范、积极应对,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起,避免伤亡19人,确保了人员零伤亡。
二、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4—6月的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的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以及非汛期极端降雨天气。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
(二)重点防治区域和对象。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内的村庄、农家乐等公共场所、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道路沿线、山区旅游景点、水利设施、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中等以上的建设项目、废弃矿山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
截止2012年2月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79处,按动态分类管理的原则,其中A类16处,B类、C类共363处。按地域分,诸暨市145处、上虞市74处、嵊州市51处、新昌县59处、绍兴县30处、越城区19处、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处。其中A类为重点防治点(详见附件),B类为较重要防治点,C类为一般防治点。市对16处A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监督考核。
三、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2号)等法规文件为依据,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筹安排下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研判防灾形势,明确防治重点,编发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针对防灾需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修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手册;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害点巡查、灾情速报、灾情处置等各项制度。国土、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建设、建管、水利、旅游等部门要按照浙政办发〔2012〕2号文件的分工,履行职责,及时组织防灾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及重点防范区域,提出防范意见、开展群测群防,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防灾责任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有力推进应急体系与应急能力建设。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的思想,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国土、建设、建管、水利、交通运输、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组建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国土部门要建立应急专家组,做好应急调查与监测,为政府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要着重加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的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在嵊州市长乐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在不同层级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实战经验。
(三)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与群测群防建设。加强预报预警工作,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完善预报预警系统和机制;充分利用短信发送平台、防汛监测预警平台,及时把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防灾组织、群测群防队伍以及受威胁群众。加强监测工作,继续做好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滑坡省级专业监测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推进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示范点的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健全由政府领导、以村干部与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社区、村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为监测员提供适当的工作补贴,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开展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群测群防水平。今年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活动,上虞市要积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建设,确保“十有县”建设顺利达标;继续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建设活动,每个县(市)“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建设达标70%以上。
(四)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动态巡查。继续加强县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启动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工作,为防灾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实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管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的试运行工作。
(五)大力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排险。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制订搬迁避让和排险、治理计划,加快落实。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点,要精心组织,对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各个阶段要加强监管,提高规范化程度。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进行应急排险处置,消除险情;对治理难度大、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农村宅基地整理等工作,推进地质灾害移民。
(六)继续抓好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要在规划阶段强化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村庄建设规划,要开展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建设用地项目经确认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程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要做好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建设、国土、建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交通运输、建设、建管、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与服务,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实施对水利工程、旅游景区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治人为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四、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共同防灾机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责任、投入和措施“三到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二)保障经费,推进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各级财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勘查、治理等工作需要。同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公路建设、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力量,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舆论宣传与科普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基层的宣传教育,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居民点、学校、厂矿、企业,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识灾、报灾、避灾、减灾、救灾等基本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其防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监管,落实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建立和完善防灾考核目标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
附件:
绍兴市A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1.诸暨市安华镇景佳坞村景佳坞泥石流隐患
2.诸暨市阮市镇金家站村照面山崩塌隐患
3.诸暨市枫桥镇全堂村辽坞滑坡
4.诸暨市直埠镇桌山村徐家山滑坡
5.诸暨市马剑镇狮源村近家山泥石流
6.诸暨市枫桥镇永宁村石砩上半村滑坡
7.诸暨市同山镇南源村外江山泥石流
8.诸暨市同山镇南源村邵家山泥石流
9.嵊州市甘霖镇大小坑村罗家山滑坡
10.嵊州市黄泽镇白泥塘村上新屋滑坡
11.新昌县梅渚镇宋家村天打岗滑坡
12.新昌县儒岙镇硠下村硠下滑坡
13.新昌县澄潭镇燕窠村东林滑坡
14.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下山滑坡
15.新昌县七星街道合新村栗园山滑坡
16.新昌县新林乡银星村银星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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