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0-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设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2〕158号
为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切实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精神和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2012〕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设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建立起有效的食品药品基层“防火墙”。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设,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升安全防控水平。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成率100%,业务工作培训率100%,运行机制到位率100%,举报投诉处置和奖励率100%,安全事故处置率100%。确保食品药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稳定有序。
三、工作措施
(一)监管责任网格化。各地要在每个乡镇(街道)的公共安全监管中心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专门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监管职能部门开展日常检查、监督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工作站要采取网格化管理的模式,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单元,村居、社区为中网格单元,中网格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若干个小网格,其中农村以150户左右为小网格单元,居委会、社区以300户左右为小网格单元。工作站设站长1名,由乡镇(街道)负责人担任;落实1—2名专职监督员,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档案台账、信息宣传等工作;每个小网格单元明确至少1名协管员,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接受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各地在推进工作站建设中,要整合各类服务管理力量,将其合理配置到网格单元中,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确保每个单位、每项任务都有人管理、有人落实。
(二)日常巡查常态化。各地要大力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的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巡查、问题信息上报、信息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巡查的重点是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等领域,以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线索,尤其是排查邮寄药品、聚众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相关线索,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报告。原则上,常规性排查每月至少一次,集中排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三)单位场所户籍化。工作站要按照当地实际,借鉴户籍管理的办法,组织绘制一张辖区网格地图,统一印制网格巡查日志和会议记录本,建立健全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登记表、汇总表和教育培训、举报投诉、巡查记录等各种档案台账。
(四)监督执法联动化。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并会同监管职能部门根据辖区各网格的实际,梳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分期分批组织与基层网格联动的执法检查活动,提高基层监督员、协管员实战能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各地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案件督办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形成基层责任网与各监管部门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五)宣传教育多元化。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各监管职能部门组织编印一套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工作站要采取进村入企、进校、进户宣讲和设立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抵制、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精心指导,加强协调,加大投入,确保工作站在年底前全面建成,并将工作的建设情况列入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内容。
(二)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市、县两级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组建一支队伍、绘制一张网格地图、出台一套管理流程、建立一本管理日志、落实一定工作报酬”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把握进度,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
(三)加强配合,注重协同。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建立监管职能部门与工作站的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社会宣传平台,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设。
(四)注重实效,大胆创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设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要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各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评的基础上,对成绩优秀、业绩突出的工作站和监督员、协管员,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由市政府进行表彰。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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